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政工师)专业正高级研究员职称评审申报要求及资格条件!
学历、资历要求:
(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副研究员职称后,从事思想政治工作 5 年以上,可申报评审研究员职称。
(二)不具备上述规定的学历(学位)要求,取得副研究员职称后,从事思想政治工作 5 年以上,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或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条件,取得副研究员职称后,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在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 1 年申报:
1.本人具有较强的研究与实践能力,且作为课题负责人,承担相关课题研究,能针对所在部门、单位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运用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知识和工作方法进行深入系统的分析研究,提出新的观点和解决办法,相关研究成果获省级政府(或国家部委)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或获设区市政府(或省级政府组成部门)科研成果一等奖以上奖励。
2.本人在本部门或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得省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相当于省部级单位)的表彰和奖励。
3.本人申请、经业内专家论证认可的对凝聚社会思想共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省级以上行业系统产生较大影响的专业论文 1 篇。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一)加强理论武装,具备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系统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进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二)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处理和解决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思想政治工作的某一领域作出创新性的贡献。
(三)坚持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熟悉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党的优良传统,熟悉掌握党的群众工作方法,积极弘扬社会和谐发展、向上向善的思想文化内容,在传承中华文脉、全面提升干部群众文化素养上成效明显。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系统掌握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方法,熟悉了解国内外思想政治工作的最新理论、最新知识及其发展趋势,在思想政治工作专业研究上有所突破,对推动本单位或本行业思想政治工作产生重要影响。
(五)系统掌握中央和省委意识形态工作政策文件和规定要求,熟悉了解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的新问题、新动向、新特点,深刻领会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
(六)参加思想政治工作专业理论知识面试答辩,成绩作为参评要素。
专业工作能力要求:
(一)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人民立场,坚守政治担当,提高政治站位,明辨发展大势,把握正确方向,政治洞察力强,善于把工作放在党和人民事业的大局中去思考、定位、谋划。
(二)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决策能力,全面负责所在单位、部门或分管某一方面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为保障中心工作完成起到重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三)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工作专业研究能力,注重成果转化,能运用思想政治工作的研究成果指导工作,并在实践中解决具体问题,取得显著成效。
(四)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开创本行业或本系统或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新局面,所承担的思想政治工作独具特色,在设区市范围内(或省级行业系统)产生较大影响。
(五)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疏导能力,能够解决本单位或本行业的重大及突出问题,积极做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普及工作,在本单位形成干部职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局面。
(六)针对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及单位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运用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和相关知识,积极提出具有独创性解决问题的思路和举措,提交反映本人思想政治工作能力的案例分析报告 2 篇。
专业成果要求:
取得副研究员职称后,须同时具备下列(一)至(四)和(五)至(七)中的各一项:
(一)本人独立出版本专业著作、译著 1 部,在 5 万字以上。
(二)本人在省级以上重要报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对思想政治工作有指导作用、有较高水平的研究论文(或经验材料)2 篇。
(三)本人为解决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突出问题的经验做法材料(或调研报告),被设区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通过工作简报等形式转发交流 2 篇。
(四)本人在国家级核心报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对思想政治工作有指导作用、有较高水平的研究论文 1 篇。
(五)本人在本部门或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得设区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党委、政府组成部门或相当于市厅级单位)的表彰和奖励。
(六)本人直接负责(或具体从事)的思想政治工作在本行业或本系统影响力和知名度较大,在设区市级以上行业系统中产生重要影响,且该项工作获得设区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主管部门(厅局级)以上的通报表彰。
(七)本人作为思想政治工作负责人,所负责培养、树立的先进典型在省级以上行业系统中召开过先进事迹报告会进行宣传推广,产生重大而广泛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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