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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技工院校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职称评审申报要求及资格条件

江苏省技工院校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职称评审申报要求及资格条件:

学历、资历以及技能要求: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取得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证书,具有相关职业(工种)高级技师技能水平,且担任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满5年,可申报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职称。

教育、教学以及教研要求: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一)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具有精湛的专业技能,在教育教学或本专业一线工作10年以上。胜任本专业的生产实习教学和相关专业理论课的教学工作。近5年,专任教师平均学年授课不少于320课时,中层干部和兼课教师平均学年授课不少于160课时,校领导平均学年授课不少于80课时。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其中近5年2次以上优秀。

(二)独立承担过技师以上毕业课题的指导工作;或承担过高级工以上职业培训任务;或牵头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实训基地建设等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三)能对学生进行有效思想道德教育和职业指导,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担任班主任工作或从事中层以上管理工作3年以上。

(四)开设市级公开课、专题讲座3次以上,其中2次评价良好以上;或开设省级公开课、专题讲座2次以上。

(五)系统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成绩显著。

(六)熟悉企业对人才培养的需求,熟练掌握企业生产、服务流程,具有解决生产实践中具有一定难度技术问题的能力,在技术革新方面有较大贡献,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累计每2年2个月以上且5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并撰写相应实践报告。

业绩成果要求: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中的第1~2项中的1项和第3~9项中的4项:

(一)参加省级一类技能竞赛(教师职业能力竞赛)获得前3名,或参加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获得前6名。

(二)作为中国技术指导专家组成员指导选手参加世界技能大赛;或作为主教练指导选手入选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队;或作为教练(专家)组主要成员(排名前3)指导学生参加世界技能大赛获得优胜奖以上,或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3名或省级一类技能竞赛第一名。

(三)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改革、教学及学术研究工作方面取得优异成绩,获得省部级以上教育教学成果(包含说课、微课、公开课、教案、课件制作等)、科学技术研究成果二等奖(排名前3)1次以上;或获得市级教育教学成果(包含说课、微课、公开课、教案、课件制作等)、科学技术研究成果一等奖(排名前3)2次以上。

(四)负责省部级以上示范专业、精品课程、教学资源库、职业(工种)题库的建设工作并通过验收;或主持学校本专业一体化课程教改并发挥关键作用,成绩显著,包括主持制定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体化课程改革方案,1门以上主干课程的一体化课程标准,开发配套教材、题库;或主持制定省级一类以上技能竞赛标准或竞赛方案并实施。

(五)在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工作方面成绩显著。包括:带领学生到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累计时间不少于90天;或主持完成1项以上企业技术革新或企业技术攻关难题并通过验收;或参与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累计完成培训任务100课时以上。

(六)培养指导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提高操作技能和实习教学能力,有1名以上实习指导教师在市级以上技能竞赛中获得前2名。

(七)作为发明人(排名前2)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创新教育教学改革模式,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认定并在全省推广;或主持完成实训实验设备、装置的研发,通过省级以上鉴定并在全省推广;或主持研发的本专业及相近专业的新技术、新产品实现成果转化,单项目收益达20万元以上或多项目累计收益达50万元以上。

(八)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技术能手;江苏技能大奖、江苏省劳动模范、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省级以上教学名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等其中一项荣誉或称号。

(九)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或主编1部以上或参编2部以上正式出版的本专业省级以上规划教材(每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或撰写正式出版的本专业高水平学术专著、译著1部(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

破格条件:

(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取得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证书,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满30年,且担任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满6年,具有相关职业(工种)高级技师技能水平,可破格申报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职称。除具备教育教学教研要求外,业绩成果要求的条件中须具备第1~2项中的1项和第3~9项中的5项。

(二)申报人满足学历技能条件和教育教学教研及业绩成果要求,虽不具备资历条件,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资历可破格1年申报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职称:

1.省部级科技进步、技术发明、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等二等奖(及相应奖项)1项或三等奖2项以上的项目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

2.中国专利金奖、银奖的主要发明人(排名前3)或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获得者。

3.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第一名获得者。

4.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5.指导学生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的教师。

6.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7.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8.江苏大工匠。

9.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省级以上传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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