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报送2023年度档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苏档职办[2023]3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盐人社发[2023]22号)要求,制定本通知。
一、资格条件
申报及评审条件、学历及资历要求按《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档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73号)文件执行。
二、申报注意事项
申报人员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人才服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栏目,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一)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9:00至6月30日24:00,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相关部门网上审核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9:00-7月11日24:00。县(市、区)申报材料经属地职称办盖章后由申报人报送市档案馆,市本级申报材料由申报人直接报送市档案馆,报送时间截至7月20日。
相关文件表格在“江苏档案信息网”下载。
(二)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8月15日,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相关部门网上审核时间为2023年8月16日至9月15日。县(市、区)申报材料经属地职称办盖章后由申报人报送市档案馆,市本级申报材料由申报人直接报送市档案馆,报送时间截至9月30日。相关文件表格在“江苏盐城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下载。
(三)申报初定职称
申报初定档案专业职称,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专业技木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盐人社发[2023]22号)执行。
三、中级职称评审安排
1.中级职称评审拟在11月底前完成。
2.评审实行二级评审方式。一级评审采取面试答辩方式,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二级评审采取专家评审方式组织评审。面试与评审均不收费。
未尽事宜请按省档案馆和市人社局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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