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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盐城市农业系列中级、高级农艺师、工程师、经济师职称评审申报通知

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职称办《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农业技术、农业经济和农业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苏农职称办[2023]7号)和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盐人社发[2023]22号)要求,现将2023年度盐城市农业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条件

申报及评审条件、学历及资历要求,农业经济专业按《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门的通知》(苏职称〔2021〕26号),农业技术专业按《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27号),农业工程专业按《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28号)文件执行。

二、申报材料报送

(一)申报农业系列高级职称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职称办《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农业技术、农业经济和农业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苏农职称办〔2023〕7号)要求,网上申报通过江苏省农业技术、农业经济和农业工程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集中申报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至6月30日,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网上申报材料经市审核通过后打印,交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汇总报市农业农村局。

材料报送时间:6月20日-7月5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农业系列中级职称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盐人社发〔2023〕22号)要求,网上申报可通过“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职称专栏”进行,集中申报时间为7月1日—8月15日,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网上申报材料经县级职称办审核通过后打印,交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汇总报市农业农村局。

材料报送时间:8月10日—8月30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高中级职称申报材料报送地点:盐城市亭湖区文港中路106号(市农业农村局505室)。

三、评审收费标准

农业技术、农业工程、农业经济正高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500元/人;农业技术、农业工程、农业经济副高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400元/人;农业技术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300元/人。相关申报费用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代为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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