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林业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林人〔2024〕2号)和《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盐人社函〔2024〕49号)要求,现就报送2024年度盐城市自然资源工程专业和林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条件
申报资格条件、学历及资历要求按《江苏省自然资源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35号)和《江苏省林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15号)文件执行。
二、申报注意事项
申报人员按照要求实名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职称专栏,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一)申报高级职称
林业工程专业。申报人员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4年6月16日至6月30日,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县(市、区)申报材料(含相关原件)经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属地职称办审核盖章后,由申报人报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人事处;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申报材料(含相关原件)经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属地职称办审核盖章后由申报人报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人事处;市本级申报材料由申报人直接报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人事处。申报材料按照要求装订后于2024年7月30日前报送,逾期不受理。
评审费标准:正高500元/人、副高400元/人(收现金),与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人事处。
自然资源工程专业。具体报送时间、要求等,待省自然资源厅发文后另行通知。
(二)申报中级职称
申报人员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8月15日,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县(市、区)申报材料(含相关原件)经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属地职称办审核盖章后由申报人报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人事处;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申报材料(含相关原件)经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属地职称办审核盖章后由申报人报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人事处;市本级申报材料由申报人直接报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人事处。申报材料按照要求装订后于2024年8月31日前报送,逾期不受理。
评审费标准:300元/人(收现金),与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人事处。
(三)申报初定职称
初定(考核认定)自然资源工程专业和林业工程专业相关职称的,申报材料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照隶属关系,分别由市、县(市、区)职称办受理。
三、中级职称评审安排
自然资源工程专业和林业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拟于9月20日前完成。未尽事宜按市人社局文件执行。
办公地址:盐城市毓龙东路59号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8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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