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小学(一级教师)中级职称评审申报要求及资格条件!
教育工作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3年以上,或担任团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其他学生管理工作4年以上,其中任现职期间担任班主任2年以上或担任其他学生管理工作3年以上。
(二)胜任班主任等教育管理工作,能根据学生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任现职以来,本人所带班级或团队辅导员或其他学生管理工作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
教学工作要求:
具有比较扎实的学科基础理论和比较丰富的专业知识,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有一定的教学经验。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过一定年级段的循环教学工作,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等原因而课时偏少的学科,任课教师须有其他与教育教学工作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
(二)校级以上公开课教学5次以上,其中校际间2次或县(市、区)级1次以上,公开课教学质量高,受到好评。获得评优课(教学基本功竞赛)校级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或县级三等奖。
(三)教学内容正确,教学方法得当,每学年学生对其课堂教学满意度达到85%以上。
教科研工作要求:
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任现职以来,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县(市、区)级以上的教育教学刊物上发表过本学科教学研究论文2篇;或在县(市、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组织或认可的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以上奖励1篇;或参与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的教材5千字以上;或承担县(市、区)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并撰写课题报告或课题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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