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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通如东县石油化工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通知

根据企业需求、年度工作安排,经南通市职称办同意,如东县2023年度石油化工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拟于4-5月份进行,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政策

(一)评审条件。按照石油化工工程专业技术评审条件要求执行(可到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中的职称专栏“评审条件”栏目查阅下载)。

(二)关于学历、资历等要求。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专业技术评审条件”和《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苏职称(2020)42号)规定执行。充分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号)文件精神,民营企业人员申报中级职称,只要总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符合要求、且具备助理级职称即可申报;优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三)关于职业资格效用。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93号)精神,凡通过考试取得该目录明确的职业资格,并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中级评审。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0号)规定,获得技师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符合学历资历要求的高技能人才,可直接申报中级评审。

(四)关于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继续教育按照《关于南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通职称办(2021)24号)文件执行。继续教育公需课采取社会化服务模式,巳完成南通市继续教育第五轮公需课的人员,今年申报评审视为公需课合格。

二、申报对象及要求

(一)在我县企事业单位从事石油化工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含在我县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符合评审条件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申报评审。

(二)留学回国人员(含省内外引进和我市培养的特殊人才)可不受职称、资历等条件的限制,根据本人实际水平、能力和业绩成果直接申报。

(三)从外地流动到我县企事业从事石油化工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其在原工作地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获得的中级职称及工作年限予以认可,符合本通知要求的按相关程序申报(申报时应同时提供中级职称证书、评审申报表、当地职称职能部门批文扫描件)。

(四)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予申报,如违规申报则取消其申报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三、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登录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中“职称专栏“查询评审条件、申报通知等信息,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进行职称申报。通过系统自主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同时按本通知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

(二)单位审核。单位应对申报人的纸质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并在相应的证书、业绩佐证材料等扫描件上盖章,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申报材料。

(三)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应对申报人的纸质材料进行初审,并在相应的材料复印件上盖章。

四、申报材料要求

1.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完成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一份装订进附件材料,另两份用A3纸小册子格式打印单独报送);

2.简介表一式3份(见附件,一份装订进附件材料,另两份单独报送,也可在南通人社局“职称专栏“下载);

3.单位工商注册证书扫描件、申报人身份证扫描件;

4.单位同意申报证明,个人承诺书;

5.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具有多个学历的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一并提供),同时应提供学籍登记表扫描件或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6个月);

6.现职称证书(须同时提供批文)或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扫描件、4年以上聘书(或聘用合同)等;

7.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至少1年以上);

8.近3年年度考核表或任期考核表扫描件(此条企业人员不作要求);

9.继续教育证书扫描件及相关佐证材料;

10.相关获奖(表彰)证书扫描件;

11.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12.反映本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和业绩(成果)方面的佐证材料(含相关扫描件);

13.发表或撰写的专业论文(含专题报告);

14.工程师资格自评表。

上述材料除单独报送的材料外,其余材料按顺序装订成一册,中间用彩色插页分隔。

五、申报时间安排

各相关主管部门或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紧组织申报工作,检查督促个人完成网上申报,并及时汇总申报材料,认真进行初审。

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2月20日一3月31日。

材料报送时间:2023年4月3日—4月14日。

六、评审费用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文件精神,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每人200元,评审对象如需面试答辩的,每人另加收面试答辩费100元。参加答辩人员名单于开展评审前7个工作日通知。

七、有关事项说明

(一)申报人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从本人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技术员职称后起算。

(二)申报人的资历(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学历、论文、业绩成果等要素的计算均截止到2023年3月31日。

(三)报送材料地点

地点:如东县职称办(如东县掘港镇泰山路16号人社局8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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