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镇江市职称办《关于做好我市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镇职称办[2023]16号),拟于2023年12月底前召开句容市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议。为保证评审质量和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市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文件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规定的程序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和评审条件:
参阅《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5号)文件规定。相关政策可进入“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点击右侧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服务平台”,具体资格条件、申报指南、装订目录、表格下载等可查询“职称服务”、“政策文件及资料”等栏目。申报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点击个人办事→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评审申报。
三、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经市职称部门核实确认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网上申报成功后下载双面打印)2份。
(二)《申报 系列 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15份, A3纸张单面打印。
(三)任现职以来工作总结。一般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个人基本情况及工作经历;
2.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情况、技术学术水平、工作能力;
3.主要工作业绩及奖励情况;
4.参加过何种再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识水平;
5.论文、论著、项目报告等发表或撰写情况;
6.申报理由(对照“资格条件”要求自我评价,说明符合资格条件中所对应的条款)。
(四)项目业绩材料。根据项目业绩类别,按以下要求准备:
1.工程设计项目。一般应提交项目合同、人员备案表、图纸、图签,以及反映项目规模大小及个人所起作用等有关证明材料。
2.工程施工项目。一般应提交项目的中标通知、合同、人员备案表、竣工验收表及项目建设过程中能反映本人参与全过程施工管理的主要时间节点的有关证明材料(如施工组织实施方案、会议纪要,分部验收等)。
3.科研课题。一般应提交课题立项申请表、科技项目合同、鉴定或验收证书、应用转化等有关证明材料。
4.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五)论文、论著。一般应提交包含封面、目录、前言、有关编审人员的说明、出版刊号,文章全文或参与编写主要章节的有关材料。
(六)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或实例材料。需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或书面推荐函(重点阐述项目情况及个人所起作用等),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七)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等需原件扫描上传。
(八)《继续教育证书》或参加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材料需原件扫描上传。要求提供近3年继续教育证明,且平均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48学时,学时可累计计算。
(九)年度考核表须上传任现职以来考核情况表扫描件。
四、纸质材料装订要求:
第二分册装订顺序:1.封面目录;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3.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4.现专业技术技术职务聘任证明材料(选填项);5.近3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6.继续教育证明材料(事业单位需提供《镇江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目培训考核合格证明》、企业需提供《镇江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目培训考核汇总表》);7.《单位同意申报证明》8.《网报材料与纸质材料一致承诺书》。
第三分册装订顺序:1.封面目录;2.任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工作总结;3.论文或技术报告(如发表的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文章等复印件;4.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成果鉴定材料(集体项目应提供本人在该项目中所承担工作的材料),对重大项目和关键技术问题的总结、分析、报告等业绩证明材料,技术标准和技术文件的编写、发布、实施等业绩证明材料,项目招投标、承包、施工、验收等业绩证明材料,主持或承担项目获得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等业绩材料等。5.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集体获奖证书,需提供本人在该项目中所承担工作的材料);6专利证书复印件。
请将以上材料按分册目录标注顺序分别装订成册。第一分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申报 系列 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介表》不需要装订。
五、有关事项说明及要求:
(一)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材料需经所在单位核实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填写《单位同意申报证明》,并上下加盖单位公章。
(二)实行申报承诺制,申请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等做出承诺,并自愿接受因失信行为带来的各项处罚,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经查实,由发文单位予以撤销,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记录期从发文撤销其职称之日起算。
(三)评审通过人员所在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或者代为管理部门要及时将其评审申报表归入本人档案。
(四)评审结束后,部分评审申报材料退回申报人。
(五)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文件,中级职称300元/人,初级职称180元/人,请在报送材料时交纳。
(六)材料报送时间要求:2023年3月13日起网上申报工作开始,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申报材料报送地点:句容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三楼332室。
本文链接:http://www.sezc.cn/zcps/zjzc/1961.html
版权声明:部分素材来自网络整理,如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