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范围
(一)在我省省部属单位、有关院校等单位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职称评定标准要求的专业学历、技术资历和专业技术水平等条件者,均可按规定的程序申报相应层级的职称。
(二)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外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委托评审的,须提供外省省级职称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中央驻苏单位或外省驻苏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和军队的专业技术人才,如需在我省申报评审,须提供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的委托评审函,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办理有关委托手续。
(四)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二、申报条件
(一)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文件精神,取得《目录》所列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其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职称。申报人员可自愿申报评审同级或高一级职称,其资历从职业资格证书批准日期起算。
(二)根据《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56号文件精神,职称计算机和外语不再作为申报必备条件。
(三)民营企业优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原则上申报人员业绩成果需达到破格条件要求)。
三、申报时间及费用
网上申报时间:6月1日—6月30日(逾期不得补报)。
材料报送时间:7月11日—7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职称评审费用:每人收取评审费300元。
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书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四、申报程序
登录“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点击首页“网上办事”栏目“个人服务类”模块,选择“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评审平台”,注册后方可进行申报信息填写;
或登录“江苏建设人才网”,进入后点击右下角“职称评审”栏目,注册后方可进行申报信息填写。
五、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今年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须审核原件
(二)《申报表》一式3份
(三)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对任现职期间专业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四)项目业绩材料。根据项目业绩类别,按以下要求准备:
1.工程设计项目。
2.工程施工项目。
3.科研课题。
4.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五)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或实例材料。
(六)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需原件扫描上传。
(七)《继续教育证书》或参加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材料需原件扫描上传。平均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90学时,学时可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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