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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通启东市综合工程(建设工程、机械工程)中级职称评审申报通知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经南通市职称办同意,启东市综合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拟于2023年9月份进行。为做好启东市2023年度综合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政策执行

今年我市综合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主要包含建设工程、机械工程系列专业。

(一)专业技术人才综合工程评审应按照各专业申报条件的规定执行(详见附件1)。如建设工程系列参照《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5号)。

(二)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申报综合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应按照“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规定执行。

(三)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贯通领域职称系列(专业)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规定执行。

(四)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申报人继续教育相关要求,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关于南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通职称办〔2021〕24号)规定执行。

二、申报对象及要求

(一)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各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含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符合评审条件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申报评审。

(二)从外地流动到我市企业从事各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其在原工作地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获得的工程类初级职称及工作年限予以认可,符合本通知要求的按相关程序申报(申报时应同时提供初级职称证书、评审申报表、当地职称职能部门批文扫描件)。

(三)已按国家相关规定获得其它系列(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可以申报同级转评,但已取得中级职称须满1年以上;原取得其它系列初级职称后,经同级转评获得综合工程初级职称须满1年以上方可申报(职龄可连续计算)。

(四)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如违规申报取消其申报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三、申报流程实施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登录南通市人社局官网网上办事大厅中“职称专栏”查询评审条件、申报通知等信息。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注册、登录个人账号,依次选择:①个人办事→②人才人事→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④职称评审申报。通过系统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同时按本通知要求准备其余书面材料。

(二)单位审核

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严肃审核推荐程序,组织专人审核申报人申报资格、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履行公示程序,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后报送至县(市、区)职称办审核。(需要网上审核的单位需提前备案)

(三)主管部门审核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申报纸质材料进行初审,并在相应的佐证材料、申报表上(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四、申报材料要求

1.评审申报表一式2份(完成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用A3纸打印成小册子格式后中缝装订,直接装袋);

2.简介表:一式3份(附件2下载,填报后用A3纸打印,直接装袋);

3.单位工商注册证书、申报人身份证扫描件,个人近期证件照一张(粘贴在身份证扫描件上);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具有多个学历的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一并提供),同时应提供学籍登记表和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认证报告(有效期6个月);

5.现职称证书(或视同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扫描PDF格式上传);

6.个人参保证明(省外参保记录证明上传PDF格式);

7.近3年年度考核表或任期考核表扫描件(此条企业人员不作要求);

8.继续教育证书、公需课原件或扫描件(提供近4年以上,每年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需学满24学时);

9.相关获奖(表彰)证书扫描件;

10.专业技术工作总结(重点突出个人业绩成果,字数不少于800字);

11.反映本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和业绩(成果)方面的佐证材料(含相关扫描件);

12.发表或撰写的专著、论文、专题报告等。

上述3-12项编制目录按顺序装订成一册(封面胶装),中间用彩色插页分隔。

五、申报时间安排

各相关主管部门和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紧组织申报工作,检查督促个人完成网上申报,并及时汇总申报材料,认真进行初审。

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5月1日—7月30日;

材料报送时间:2023年7月15日—7月30日。

六、评审费用收取

根据“苏人通〔2002〕104号”文件精神,每人收取评审费200元,参加评审答辩的另加收面试答辩费100元。评审答辩费用缴纳方式在报送材料结束后另行通知。

七、有关事项说明

(一)申报人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从本人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技术员职称后计算。

(二)申报人的资历(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学历、论文、业绩成果等要素的计算均截止到2023年3月31日。

(三)报送材料地点

报送地点:启东市职称办(启东市惠阳南路55号人才公寓附南三楼人社局335室)。

八、相关填报要求

为保证评审质量,请各位申报人熟悉了解评审条件(详见附件1),按照通知要求提供评审材料。在线填写申报时,工作经历(时间)、工作总结(格式)、社保缴费等按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反复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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