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今年徐州市职称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将2023年电力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我市从事电力工程规划、勘测、设计、建筑、安装、调试、技术开发、试验研究、发供电运行、检修、修造、用电管理、技术管理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省人社一体化平台职称申报系统将自动关联申报人员的学历信息和参保单位信息,请各业务部门注意比对验证。申报人员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报,提供所属地社保证明。在徐工作的异地参保人员,须有参保所在地职称管理部门的委托评审函。
(四)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或考核认定。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或考核认定。
二、申报评审政策
电力工程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执行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江苏省电力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48 号)等相关文件。
(一)申报中级职称的学历、资历条件为: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或具备硕士学历或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资历要求的,破格申报参照《资格条件》执行。
民营企业优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中级职称,学历、资历条件为: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6年,或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2年;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或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4年;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1年,或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7年,可申报中级职称。
获得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师。
(二)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要求。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2022年以前(不包含2022年)每年脱产或半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累计时间不少于72学时(其中公共课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不少于48学时,公共课需登录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2022年以后(包含2022年)脱产或半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累计时间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共课不少于30学时,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后,向所在单位出示主办单位提供的考试考核结果或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结果材料,由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并进行证书登记,加盖公章。学时认定要严肃认真,严格按标准实事求是地加以核定,并在证书上详细记载。
(三)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 2022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 2023年3月31日。
(四)申报人同一年度同一职称层级原则上只能向一个评
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委会,不得多头报送。
三、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一)线上报名流程:
今年省电力工程职称申报采取网上填报,纸质材料线下提交 的 方 式 。申报人员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建议用谷歌浏览器登陆)---注册个人账号---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初定”或“职称评审”申报,“行政主管部门都选‘无’”,进行网上报名。研究生初定中级选择初定受理部门为“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生初定中级)”。评审选择“徐州市电力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请如实填写申报信息。
新系统申报请注意以下几点:
1.单位选择所属行政规划区划时,县属单位应选“XX县”,市直属单位应直接选择“市本级”(如选择“XX区”则须联系XX区人社局职称办进行审核)。
2.本系统自动关联学信网和社保信息库,请务必真实填报,申报人员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报,应在属地缴纳社保。
3.信息填报完毕后请确认无误后再点击“提交”,提交后一般不予退回修改。
信息填报提交成功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打印《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现场审核时与其他所有纸质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6月17日--6月30日。(网报结束后不可补报)。未经网上申报人员,现场不收取其申报材料。
(二)线下材料报送:
1.经单位审核同意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系统生成、A3纸小册子方式双面打印,对折后用骑马钉方式装订,一式2份);
2. 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确认的《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 2 份,A3 纸单面打印,及电子文档;
3.《江苏省申报电力工程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申报人员联系方式汇总表》,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汇总填写,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
4.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仅民营企业直接申报中级人员提供);
5. 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公示证明;
6. 申报人与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相关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之前学历等不能查询的,可不提供电子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7. 申报人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直接申报中级评审的民营企业优秀青年人才可不提供);
8.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或有关证明材料;
9.任现职以来反映本人主要业绩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10.近四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材料复印件;
11.任现职以来的各类获奖证书、专利证书、项目成果鉴定验收报告、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情况、新产品开发、推广等与本人业绩成果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
12. 论文、著作要求:申报人对照《资格条件(试行)》中有关论文、著作要求,提供能够体现本人理论素养及专业技术水平有代表性的作品,发表论文被重要检索系统收录的,请提供相应证明(复印件);
13.各申报单位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申报、核实过程中,要做到申报名单公开、业绩成果公开、考核结果公开,在本单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评审材料的审查工作。在审查各种材料和证件时,必须严格审查原件,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对提供的复印件应当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审核人所在单位公章。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三)纸质材料装订要求
1.上述报送的材料除 1、2、3项以外,其他材料均须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封面必须有目录;
2.4-7项材料原件装入一个档案材料袋,材料袋封面贴“申报材料原件目录表”(表内填相应目录内容);
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和装订成册材料装入一个档案材料袋,材料袋封面贴“申报材料目录表”(表内填相应目录内容);
4.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封面上“申报评审专业(学科)”栏(应与一览表、简介表“专业类别”栏一致)要力求填写准确,报送材料内容要与申报评审专业(学科)一致;
5.提交《江苏省申报电力工程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电子文档时,须将文件命名为“序号-姓名-简介表-动力/电气-正高/副高/中级”(注:“-”为半角符号);
6.工作总结应全面、客观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情况、技术学术水平、工作能力。一般可分为五部分:个人简历;参加过何种继续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识水平;主要工作业绩及奖励情况;论文、论著、译著等作品情况;申报理由,逐条说明符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中的哪些条款;
7.报送的材料除个人在工作总结中详细阐述外,还必须有充分的证据(单位证明、文稿以及有关旁证等):
1)设计图纸、项目方案、验收报告、内部文件等。要能够表明项目名称、规模、日期以及申报者在该项目的作用、地位等。
2)论文、译著、杂志。合著的著作、译著以及季刊杂志只须附封面、目录、前言、有关编审人员的说明、出版刊号,以及申报人参与编写章节的全文复印件,复印件应由单位盖章和审核人签名。
3)业绩部分。个人所承担项目(课题、工作)的规模(重要性)以及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效果),必须附文件、单位证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材料;该项目(课题)阶段性报告、鉴定报告;获奖证明(获奖文件、奖励证明、奖状)或取得效益(如节省材料、获得经济效益、缩短工期等)、效果的证明;有关提出合理化建议、采取某些措施,从而确保了质量(施工质量、检测质量等)的证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证书以及专利实施单位有关取得经济效益的证明等等。
四、研究生初定中级
(一)初定人员范围
与中级职称评审申报相同。
(二)初定条件
1.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相同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初定中级职称;
(2)获得相同相近专业硕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2019年及之前毕业),可初定中级职称。如未满3年,按人社部、工信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文件精神,须先参加今年的初定初级工作。
2.继续教育要求:
需参加三门公共科目培训。每门公共课24学时,且考核合格。
(三)材料提供要求
1.材料清单:
(1)《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网上填写下载,A3纸小册子方式打印,对折后用骑马钉方式装订,一式2份);
(2)《江苏省申报电力工程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表》、《申报人员联系方式汇总表》(申报人所在单位汇总填写,报电子版、纸质版1份);
(3)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综合部门出具的申报情况公示证明;
(4)申报人与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相关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之前学历和中专学历等不能查询的,可不提供电子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5)申报人接受继续教育电子登记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材料装订:
《呈报表》、《情况表》及以上材料复印件装入一个档案材料袋,材料袋封面贴“初定材料目录表”(表内填相应目录内容);原件装入一个档案袋材料袋,材料袋封面贴“初定材料原件目录表”(表内填相应目录内容)。
三、申报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人相关材料,凡不符合申报条件和材料不全的不予上报。审查过程中要仔细核对原件和复印件,审核人在每页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2. 对存在伪造学历、资格证书、任职年限等,以及提供虚假业绩、虚假论文论著、剽窃他人技术成果或伪造试验数据等学术不端、弄虚作假和职业道德失范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 3 年。
3. 评审通过人员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或者代为管理部门要及时将其评审申报表归入本人档案。评审结束后,所有申报材料(不含评审申报表、申报人员情况简介表),退回申报人。如申报人于评审结果公示后一年内未及时领回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由评审委员会销毁,不退回申报人。
4.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务必于6月3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并于7月3日-7月7日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指定地点。逾期报送不再受理,申报材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装订报送的不予接收。
报送地点:徐州华润路一号徐州华润电力有限公司综合楼7楼。报送前,请提前联系,逾期不予受理。
5.收费标准
根据苏价费函〔2002〕62 号文精神,中级评审费每人收取 300 元(现金)。初定中级的专业技术人员,每人缴纳100元评审费。评审费在报送材料时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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