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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徐州市石油化工数字经济(电子信息)轻工纺织冶金煤炭等工程中级职称评审申报通知

根据徐州市人社局、市职称办《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徐职称办〔2023〕7号)的要求,现就2023年度徐州市石油化工、数字经济(电子信息)、轻工、纺织、冶金、煤炭等工程和工艺美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石油化工、数字经济(电子信息)、轻工、纺织、冶金、煤炭等工程和工艺美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7月3日至7月31日,逾期不再接受补报。

2023年8月4日前,申报人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徐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人事处。

二、申报对象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符合贯通条件的高技能人才。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或考核认定。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或考核认定。

三、申报条件

(一)石油化工、数字经济(电子信息)、轻工、纺织、冶金、煤炭等工程专业

1.石油化工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执行《江苏省石油化工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29号)。

2.数字经济(电子信息)、数字经济(集成电路)、数字经济(工业互联网)、数字经济 (区块链)、数字经济(大数据)、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6个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分别执行《江苏省数字经济(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2〕16号)、《江苏省数字经济(集成电路)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2〕10号)、《江苏省数字经济(工业互联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2〕11号)、《江苏省数字经济(区块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2〕12号)、《江苏省数字经济(大数据)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2〕14号)、《江苏省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2〕13号)。

3.轻工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执行《江苏省轻工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21号)。

4.纺织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执行《江苏省纺织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16号)。

5.冶金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执行《江苏省冶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19号);

6.煤炭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执行《江苏省煤炭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23号)。

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工程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参加相应专业职称评审。

(二)工艺美术专业

工艺美术师资格申报执行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工艺美术专业工艺美术师、高级工艺美术师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04〕15号)、其中所涉及学历和资历要求,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15号)要求执行。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江苏省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0〕36号)“第二十五条:取得乡土人才职称的,与工艺美术系列对应的专业,经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同时授予工艺美术系列相应层级的职称”这一政策,现已取得“乡村振兴技艺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直接申报工艺美术师。

(三)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的规定,取得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中级职称。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应在现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

(四)民营企业优秀青年人才直接申报评审中级职称的相关要求

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6年或累计工作满12年(扣除脱产时间,下同);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或累计工作满14年;获得中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1年或累计工作满17年;可直接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达到申报副高级职称评审的业绩条件要求,可不受学历、资历限制,直接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五)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初、中、高级职称实行国家统一考试。通过考试并获相应级别计算机与软件专业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相关规定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六)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继续教育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关于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公共科目继续教育统一培训的通知》(徐人社发〔2012〕354号)等文件执行。

四、有关政策要求

(一)评审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申报评审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

(二)中央驻苏单位或外省驻苏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和军队的专业技术人才,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向省职称办提交委托函并办理有关手续,核准同意后,方可申报。

(三)硕士研究生初定中级情况说明:2023年,对于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的硕士研究生人员,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的,继续执行初定中级职称的过渡政策;未满3年的请务必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辖区的职称管理部门,参加初定初级职称申报,以免影响后续职称晋升。

五、申报方式及申报材料要求

(一)中级职称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形式。申报人员应实名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职称专栏,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职称申报系统将自动关联申报人员的学历信息和参保单位信息,申报人员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报,提供所属地社保证明。在徐工作的异地参保人员,须有参保所在地职称管理部门的委托评审函。

信息填报完毕后请确认无误后再点击“提交”,提交后一般不予退回修改,待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后,如有问题方予以退回修改。

信息填报提交成功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与其他所有纸质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二)初定中级职称需提交材料:《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单位出具的公示情况说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的成绩单复印件;《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电子登记表》及佐证材料。

(三)评审中级职称需提交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申报人员情况简介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民营企业优秀青年人才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民营企业优秀青年人才可不提交);《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电子登记表》及佐证材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以及本人业绩成果的有效证明材料,所报业绩材料须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著作原件及复印件、论文原件及复印件、技术研究报告或立项研究(论证)报告等;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四)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所在单位申报,单位做好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审查,并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申报,申报材料中附公示情况说明。有行政主管部门的,需经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单位在县(市)区的,需经县(市)区职称管理部门同意推荐。

六、材料装订要求

(一)初定中级

单位出具的公示情况报告;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研究生的成绩单复印件;《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电子登记表》及佐证材料。

请将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骑马钉装订。准备一个A4牛皮纸档案袋,按要求打印封面。

(二)评审中级

第一部分:有关证明材料。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民营企业优秀青年人才提交);单位公示情况说明;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民营企业优秀青年人才可不提交);《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电子登记表》及佐证材料;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等。

第二部分:业绩、成果证明材料。提交反映本人主要业绩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业绩成果证件、证明和辅助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图纸、与成果相对应的公开发表的论文、成果鉴定书等)的复印件。科研课题须提交课题立项申请表、科技项目合同、鉴定或验收证书(含主管部门组织的3位以上同行专家的审查鉴定意见)。提交规定数量的著作、论文、专业文章和实例材料等复印件。

以上提交的材料若是复印件,须经单位核实、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核实日期,所有材料必须按要求的格式进行分类整理,并按照顺序拟好目录和对应的页码胶装成一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骑马钉装订。《申报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十一份,A3纸打印,尽量排版在一个页面内,无需装订。准备两个A4牛皮纸档案袋,按要求打印封面,报送材料时现场分装。

七、其它事项说明

(一)收费事宜

1.中级职称申报费用标准按《市财政局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19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的通知》(徐财综〔2020〕30号)执行。初定中级职称的收费标准为200元/人、中级职称评审的收费标准为300元/人(含面试答辩及论文鉴定费100元)。

2.根据《推广财政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统一票据 罚没款专用票据和结算票据的通知》(徐财综〔2022〕5号)要求,自2022年起,执收单位开具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二)报送材料相关事项

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昆仑大道1号西三区505室(市工信局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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