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城市《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盐人社发[2023]22号)要求,制定本通知。
—、资格条件
申报及评审条件、学历及资历要求按《江苏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2]3号)和《江苏省数字经济(智能交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2]19号)文件执行。
二、申报注意事项
申报人员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人才服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栏目,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8月15日,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
相关部门网上审核时间为2023年8月16日至9月15日。县(市、区)申报材料经属地职称办盖章后由申报人报送市综合交通运输学会,市本级申报材料由申报人直接报送市综合交通运输学会,报送时间截至9月30日。相关文件表格在“江苏盐城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下载。
三、评审安排
1.评审拟在11月底、12月中旬前完成。
2.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评审实行二级评审方式。一级评审采取面试答辩方式,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二级评审采取专家评审方式组织评审。
四、收费事宜
根据省物价局苏价费函(2002)62号文规定,审核合格的申报人员,缴纳评审费300元/人。评审费汇入市综合交通运输学会账户。申报者在交申报材料时一并将收据复印件交市综合交通运输学会(盐城市世纪大道5号金融城6号楼24楼09室)。
未尽事宜请按市人社局文件执行。
本文链接:http://www.sezc.cn/zcps/zjzc/2287.html
版权声明:部分素材来自网络整理,如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