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企业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泰职办[2020]5号)精神,凡在我市企业中从事机械、数字经济(电子信息)、化工、纺织、轻工等专业技术工作,品德、专业能力、业绩成果突出,得到社会和业内认可的急需紧缺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考核认定工业工程中级职称。
一、市级以上重点技改项目建设且项目竣工的主要完成人。
二、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三、取得2项以上发明专利或3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排名前2),并转化为生产使用,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市(厅)级科技进步、技术发明、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等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五、参加1项以上新产品的研究、设计、制造,能提供完整的技术证明材料(如项目申请书、立项书或技术合同,鉴定报告)。该新产品经新品科技查询报告表明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六、市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的企业技术部门负责人。
七、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负责人或市级以上民营科技型企业的企业负责人。
八、市(厅)级以上本专业科研课题的主要组织、完成者(前三名),且课题巳通过鉴定或结题。
九、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江苏技能大奖”、“江苏省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之一;
十、取得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泰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或获得泰州市市级一类技能大赛一等奖,可申报相关专业工程师资格;
十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精神,在我市民营企业从事技术工作,实践能力突出、业绩成果显著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
本文链接:http://www.sezc.cn/zcps/zjzc/2330.html
版权声明:部分素材来自网络整理,如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