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职称评审网_南京职称申报代办机构_工程师职称评定继续教育-南京东南文理进修学院

2023年泰州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中级(政工师)职称评审申报通知

为做好2023年度泰州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根据《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泰职办[2023]7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申报对象范围

根据《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45号),申报对象为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专职书记、副书记,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的专职人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中的专职人员,以及企事业单位中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的人员。

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

二、关于职称申报材料

(一)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

(二)申报人员实名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在主页左侧“云办事”专栏找到“职称”分专栏,转入“职称服务”页,点击“职称评审申报”项上的“在线办理”转入“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请用A3纸打印,用骑马钉装订,须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市、区职称部门审核盖章),与《申报评审材料卷宗》一并上报。申报人员网上申报起始时间为7月25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25日。各市(区)、市有关部门(单位)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9月1日。纸质申报材料请于9月8日前由各市(区)、市有关部门(单位)集中统一报送泰州市委宣传部干部处(泰州市政府主楼915室)。

(三)申报人员提供各市(区)人社局和市有关部门(单位)出具的委托评审函和《泰州市政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对象一览表》(含Excel电子版,不须装订)各1份。

(四)申报人员提供装订成册的《申报评审材料卷宗》,该卷宗从《申报人员个人诚信承诺》页起,按顺序编上页码,并将相关页码填入《申报评审材料目录》。具体反映申报人员的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等卷宗材料如下。

1.申报人员个人诚信承诺。

2.经单位核实确认的《泰州市申报思想政治工作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15份(请用A3纸复印后盖章,其中1份装订入申报评审材料卷宗)。

3.任期内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证明及担任思想政治工作职务的任职通知(复印件)。

4.任期内年度考核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5.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提供任期内审验合格的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以及2018—2023年期间公需科目远程教育培训合格证(4门以上)。

6.现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任职资格通知、聘书(复印件)。

8.任期内业务工作报告。

9.任期内专业理论知识要求和专业工作能力要求的单位考核评价材料原件。

10.任期内符合规定要求的著作、论文、专业文章复印件,论文复印件含期刊封面、全部目录页、正文。

11.任期内本人荣誉奖励证书(复印件)。

12.任期内本人直接负责(具体从事)思想政治工作获得表彰的通报材料(证书)复印件。

13.任期内符合破格申报评审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14.市(区)党委宣传部门、人社部门或泰州市直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材料情况证明。

三、关于申报评审工作要求

1.根据泰职办(2023)7号文件要求,申报人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或认定相应职称。

2.申报材料须字迹清楚,证书印章齐全,复印件要清晰并方便评委审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须对申报材料(含复印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认真审核和签字盖章,同时做好申报前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市(区)党委宣传部门、人社部门及市直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核对材料原件,并在签字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

3.根据苏职称(2021)45号文件,规定,2022年度参加评审未通过人员,今年继续申报评审,申报材料须增加申报资格条件相对应的新成果。

4.根据苏职称(2021)45号文件有关规定,今年继续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请市(区)党委宣传部门、人社部门及市直部门和单位严格审核把关考核认定工作,凡符合申报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中级职称条件(含破格申报)的须按有关程序正常申报,不得申报考核认定。申报考核认定中级职称应符合资格条件第二章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由于申报人员学历层次不符合或无初级职称或无论文或资格年限不足的,但业绩成果高于中级职称破格条件的,且对单位建设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人员,方可申报考核认定。考核认定标准另行规定。

5.根据职称申报评审诚信要求,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

6.相关表格请到泰州职称网“通知公告”栏下载。

在线报名

本文链接:http://www.sezc.cn/zcps/zjzc/2493.html

版权声明:部分素材来自网络整理,如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

在线报名咨询

在线报名
服务热线

服务热线

东南文理进修学院电话
客服微信
南京东南文理进修学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