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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泰州市生物医药工程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认定申报通知

为推动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全面提升泰州市生物技术和医药产业的人才核心竞争力,经泰州市职称办批准,我市新组建泰州市生物医药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面向泰州市行政辖区内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生物医药工程专业的中级职称评审。评委会组建后的首次评审工作拟于11月份进行。现就申报评审(考核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对象

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生物医药工程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或考核认定。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评审政策

①全面执行《江苏省生物医药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42号)(可从泰州职称网查阅)。

②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按照《泰州市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办法》(泰人社发[2022]53号)的规定执行。

③按照《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落实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要求,申报人员取得有关职业资格即视同取得相应层级和专业的职称,可作为申报职称的依据。

④根据国家有关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为推动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与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有效衔接,获得生物医药相关领域工程类专业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参加相应专业职称评审。

(二)申报考核认定政策

根据《关于开展企业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泰职办[2020]5号)精神,企业急需紧缺人才在相应技术岗位工作中取得的业绩、成果和贡献高于现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相关要求,并得到社会和业内的认可,但因学历、资历等原因不能正常申报中级职称的人员可申请相应系列(专业)中级职称的考核认定。泰州市生物医药工程中级职称考核认定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

三、申报专业

申报专业以申报系统中所列专业为准。申报何种专业由申报人员根据实际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确定。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所选申报专业在个人申报信息提交后将不能更改。

四、申报方式

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并同步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的方式进行。申报人要确保网上申报信息与纸质申报材料内容的一致性。如不一致一切后果自负。

(一)网上申报说明

申报人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进入人才人事的职称评审申报栏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上传附件必须是原件的扫描件,且必须确保文件内的图片、文字清晰,没有歪曲、颠倒,否则将可能影响评审结果。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0日,届时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申报。

特别提示:

①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所属行政区划“请选择单位所属地。如靖江市的申报人员正常情况下选择靖江市。市直部门下属单位的申报人员”所属行政区划"请选择“泰州市本级”,不能选择海陵区。原医药高新区的申报人员”所属行政区划"请选择“高港区”,药城的申报人员”所属行政区划"请选择“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②行政主管部门能找到就选择,否则就选择“无”。

③申报考核认定的人员在申报系统中申报类型请选择“考核认定”。

(二)纸质申报材料要求

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考核认定)申报表》(用A3纸双面打印,对折成A4纸后从中间骑缝装订)一式2份。

②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申报人学历(学位)证书在申报系统中未能获取到验证信息,须提供学历(学位)信息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党校、部队院校和技工院校等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的,须提供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证明。

③助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泰州市外的初级职称证书还须提供批文复印件、初定申报表或评审申报表)。申报考核认定的人员如无助理职称可不提供。贯通人员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官网查询截图。

④2019-2022年年度考核表(企业单位申报人员不能提供年度考核表的,由其单位对其近四年来的德、能、勤、绩四方面进行考核,做出综合评价意见)。

⑤职称部门签发的继续教育学时审验合格证。申报考核认定人员公需科目不作要求。

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此次职称申报个人业绩、成果符合资格条件中的哪几条、任现职以来的主要技术工作经历,以及参与了哪些工程技术项目并在项目中发挥了哪些作用,解决了哪些技术难题,取得了哪些成果和效益等等)。

⑦业绩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任命文件、协议合同、竣工验收单、图纸、论文、著作、成果鉴定证书等)。

业绩、成果证明材料为外文的需提供专业机构的翻译件。发表的论文、著作等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标注本人信息)、论文主体。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要提供证书。

⑧申报考核认定人员其个人代表性、标志性成果须由本行业、领域2名有影响力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或企业负责人撰写推荐意见(即考核认定申报表中《推荐意见》一、二),意见内容在申报时录入系统,《申报表》打印出来后由推荐专家或企业负责人签字。

⑨单位同意申报证明(模版可从申报平台下载)。

⑩个人申报承诺书(模版可从申报平台下载)。

《申报材料目录表》(附件2),贴于申报材料袋正面。申报类型务必准确填写。如未填写或填写错误一切后果由申报人自负。申报材料中的证书、证件、业绩、成果等佐证材料可提供复印件,各用人单位、各市(区)职称部门、市直各部门(单位)须对照原件进行逐一审核,并由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署名、加盖公章。

为提高申报材料规范度,确保评审效率及质量,除上述①项申报材料外,其他申报材料胶装成一整册,要有封面、封底、索引(自制)和页码。申报材料装牛皮纸袋中,不得使用拉杆、票夹,更不得散放于文件盒中。

五、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拓建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绿色通道',重点围绕大健康产业发展的生物医药企业,加快培育生物医药工程师,积极宣传发动、支持鼓励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及考核认定。

(二)按照职称评价纠治“四唯"倾向要求,创新评价机制,在生物医药工程中级职称评审中引入面试、答辩环节,具体需答辩的情形由评委会确定,具体名单另行通知。答辩结果将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申报人员学历(学位)、业绩成果、论文等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四)申报人员网上申报信息经属地职称部门、市直部门(单位)审核通过后,于2023年9月20日前携带相关纸质申报材料至属地职称部门、市直部门(单位)现场审核,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各市(区)职称部门、市直部门(单位)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统一将申报材料、委托评审函、汇总花名册及评审费送至生物医药产业园管理办公室(药城大道CMC大楼618办公室)。生物医药产业园管理办公室不直接受理申报人员个人报送申报材料。

(五)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评审费(含面试答辩、论文鉴定费)按300元/人标准收取。

(六)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加强职称政策宣传,做好政策咨询和申报指导工作,努力为广大专业技术人才提供良好的服务。同时要坚持原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网上申报信息与申报材料内容的一致性、真实性、有效性,切实维护职称工作的公正、公平。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严格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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