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委宣传部《关于做好2024年度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苏宣通[2024]27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盐人社函[2024]49号)要求,现就报送2024年度盐城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及评审条件、学历及资历要求,按照《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J45号)文件执行。
二、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按照要求实名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职称专栏,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与申报评审材料卷宗一并上报。
高级职称申报人员网上申报时间为5月20日至6月20日,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6月30日。中级职称申报人员网上申报时间为7月15日至8月15日,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30日。
各县(市、区)申报人员纸质材料经属地职称办审核盖章后由申报人员报送至县(市、区)委宣传部,县(市、区)委宣传部审核盖章(卷宗加盖骑缝章)后集中报送至市委宣传部于部处;市本级申报人员纸质材料由申报人所在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卷宗加盖骑缝章)后集中报送至市委宣传部于部处。纸质材料仅接受县(市、区)委宣传部或市级主管部门集中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装订入卷宗的纸质材料均为复印件,评审结束后不再返还。个人学历学位证书、获得表彰奖励的决定文件、巳发表的论文等材料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审核,县(市、区)委宣传部或市级主管部门须签字盖章。
申请初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的,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盐人社函[2024]49号)执行。
三、有关要求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当严肃审核推荐程序,组织专人审核申报人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履行公示程序,认真做好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用人单位包庇、纵容弄虚作假,出具虚假证明,协助申报人员骗取推荐资格的,一经查实,将会同市职称管理部门视情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县(市、区)委宣传部和市有关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组织专人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认真核对原件材料。
其他未尽事宜按省委宣传部和市人社局文件执行。
办公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市行政中心201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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