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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通市机械工程中级、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通知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4〕21号)、江苏省机械行业协会《关于报送2024年江苏省省机械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机协〔2024〕10号)等文件要求,现就2024年南通市机械工程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对象

(一)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机械工程专业的机械设计、机械制造、技术管理、设备管理、试验检测等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按照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江苏省机械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办〔2021〕7号)等相关文件,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注重考察各类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履职绩效、创新成果、实际贡献。

(二)按照《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苏职称〔2021〕132号)的规定,在机械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具备高级工(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贯通领域职称系列(专业)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申报机械工程专业职称。

(三)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纳入职称申报评审“绿色通道”。结合实际情况,对在本专业领域内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在其专业技术岗位取得的业绩、成果和贡献符合正常职称晋升条件基础上,达到相应层级专业技术资格破格申报业绩要求的,可通过“绿色通道”申报相应职称。同时,申报认定正高级工程师的,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申报认定高级工程师的,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或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一等奖排名前5、二等奖排名第1,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学历、资历等符合正常申报职称评审的不得申报(含可以破格1年申报的)。

(四)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之一。继续教育条件按照2021年9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正的《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我市《关于南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通职称办〔2021〕24号)文件执行。

(五)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

(六)申报人登录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中职称专栏查询评审条件、申报通知以及江苏人社网办大厅操作指南等信息。申报人员实名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人才服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栏目或江苏人社网办大厅人才人事栏,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

中级申报评委会选择:南通市机械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16日。

三、申报材料提交及装订要求

(一)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纸质材料要求

1.经区县(市、区)职称办审核盖章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网上申报成功后下载双面打印);

2《.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20份(A3纸单面打印);

3.任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4.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及其获奖情况(集体获奖证书,需提供本人在该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材料)、专利证书(发明专利需提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证明)、项目成果鉴定验收报告、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情况、新产品开发、推广应用等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5.任现职以来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刊登在会刊、论文集)或省级行业专业期刊(省准印期刊)上发表的有较高专业价值的本专业论文、著作或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等理论研究成果(复印件);

6.学历(学位)证书、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近五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继续教育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7.所在单位公示、推荐材料(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纸质材料要求

1.经区县(市、区)职称办审核盖章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网上申报成功后下载双面打印);

2.《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5份(A4纸双面打印);

3.任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4.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及其获奖情况(集体获奖证书,需提供本人在该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材料)、专利证书(发明专利需提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证明)、项目成果鉴定验收报告、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情况、新产品开发、推广应用等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近五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继续教育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6.所在单位公示、推荐材料(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装订要求

第一分册装订顺序:1.目录;2.近5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

考核表和单位公示、推荐材料;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4.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5.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6.继续教育证书、专业研修班结业证书以及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学习的有效证明材料;7.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8.专利证书复印件以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证明。

第二分册装订顺序:1.目录;2.任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技术工作总结;3.发表的论文、论著或译著的期刊封面、目录、文章等复印件;4.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成果鉴定材料(集体项目须提供本人在该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材料),对重大项目和关键技术问题的总结、分析、报告等材料,技术标准和技术文件的编写、发布、实施等材料,项目招投标、承包、施工、验收等材料,主持或承担项目获得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材料等。

以上材料按分册目录标注顺序分别装订成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不需要装订。所有纸质材料请用牛皮纸档案袋装入,档案袋封面注明申报信息。评审结束后,附件材料不再退回,请申报人自行备份。

相关表格可在江苏省机械工业网职称评审栏目中下载。

四、其他事项说明及要求

(一)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确认无误后报区县(市、区)职称办复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报送南通市机械工程学会。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在报送材料时需分别提交《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览表》《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联系方式汇总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其中“申报正高级工程师一览表”“申报高级工程师一览表”和“申报工程师一览表”要分别汇总。电子版命名:机械工程-单位-级别-一览表,机械工程-单位-级别-联系方式表。

(三)答辩时间将另行通知。

(四)请在报送材料时将申报评审费汇入指定账户。高级500元/人,汇款时请备注“单位、姓名、用途”。中级300元/人,汇款时请备注“机械工程中级评审+单位+姓名”。

(五)材料报送

报送时间:2024年8月5日~8月16日。

所有纸质材料请顺丰快递至南通市机械工程学会(不接收顺丰同城),地址:南通市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教学12号楼414室,联系人:杨老师、吕老师,电子材料发至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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