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州市职称评审工作统一部署,为做好2024年泰州市农业技术、农业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考核认定)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农业和农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连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考核认定)。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或考核认定。
二、申报主要政策说明
(一)正常评审:按《江苏省农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江苏省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泰人社发[2024]39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按照《泰州市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办法》(泰人社发[2022]53号)的规定执行。
(三)农业系统基层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应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设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52号)规定执行。选择定向申报的申报人,其身份认定和申报岗位信息须由属地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农业农村局出具说明材料。
(四)根据《关于开展企业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泰职办[2020]5号),凡在我市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申报考核认定。考核认定条件:1.获得与农业技术相关的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或相应奖项)以上奖项获得者;2.取得本专业(工种)一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3.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与农业技术有关的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国家发明专利1件以上;4.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江苏技能大奖”“江苏技术能手“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称号或市级“五一“劳动奖章(含其他相应层次及以上荣誉称号);5获得国家级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省级技能大赛一、二等奖或市级一类技能大赛一等奖。
(五)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
(六)申报专业。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分农业技术、农业工程两个大类,各专业大类分若于小专业,具体以申报平台为准。申报何种专业由申报人员根据本人实际所从事的专业工作选定,申报专业一旦选定提交无法更改。
三、申报方式及说明
申报采取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的方式。即既需网上提交申报信息,又需线下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线上上传的各类佐证材料的PDF文件须与线下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一致。
(一)线上申报渠道及说明。申报人员实名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在主页左侧“云办事专栏找到“职称”分专栏,转入“职称服务”页,点击“职称评审申报”项上的“在线办理”转入“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网上申报时,申报人要特别注意正确选择申报类型。上传的各类证书、证件、证明、业绩成果、论文等的PDF文件须为原件的扫描件。线上申报时间为6月26日-7月25日。线上申报时“所属行政区划”这一填报项需根据申报人单位属地情况来确定。例如,申报人单位隶属主管部门为泰州市级机关、部门(单位)的则“所属行政区划”选择“泰州市本级"。申报人单位隶属靖江市的或靖江市无主管部门的企业,“所属行政区划”选择“靖江市”。特别要注意泰州市市直单位不能选“海陵区”。
(二)线下申报所需纸质材叶及说明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申报平台下载,用A3纸小册子方式打印,对折后用骑马订方式装订)一式3份。申报考核认定的人员其个人具有代表性、标志性成果须由本单位或本行业2名以上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或企业负责人撰写推荐意见。
2.《个人承诺书》(申报平台中可下载模版,需申报人签名)1份
3.身份证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凡申报平台不能自动获取验证的学历(学位)(中专及以下学历除外),均需申报人在“其他材料”中上传《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佐证材料(需登陆“学信网”申请)。国(境)外的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5.现职称证书复印件。持外地人社部门或经人社部门授权的单位颁发的职称证书在我市同级转评或申报高一级职称的,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能够提供证书、评审(初定)申报表等相关佐证材料。
6.2020-2023年年度考核表(企业单位申报人员不能提供年度考核表的,由其单位对其近四年来的德、能、勤、绩四方面进行考核,做出综合评价意见)。
7.继续教育学时审验合格证明。
8.专业技术工作总结l份,内容包括以下方面:(1)任现职以来(下同)的主要技术工作经历;(2)参加了哪些具体工程技术项目;(3)在项目中发挥了哪些作用,解决了何种技术难题;(4)取得了哪些成果和效益;(5)明确申报类型及具体条款。
9.《专家或领导推荐意见》(意见内容在申报时录入后打印出来由推荐的专家或企业负责人签字)。
10.任现职以来能反映其工作经历与能力、工作业绩与成果的有关原始技术资料、各类表彰、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11.能反映本人技术水平的论文或专题技术工作报告或有关专著、译著(正式发表的论文或专著、译著复印件要附封面和期刊目录)。
12.单位同意申报证明(申报平台中可下载模版)。
13.《泰州市农业技术或农业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分类表》(附件1'贴于申报材料袋正面)1份。
凡申报材料中的佐证材料均须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照原件进行逐一审核,审核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示负责。
所需申报材料除l、13项申报材料外,其他申报材料须按上述所列申报材料顺序装订成册,要有封面、封底、目录和页码。申报材料需装入牛皮纸袋内方可上报。
四、相关要求
(一)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精神,将新型职业农民纳入农业系列职称评审范围。各市(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引导、鼓励新型职业农民参加职称申报,并做好申报辅导工作。
(二)各市(区)、各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申报推荐审核工作,审核中要认真落实责任,把好审核关,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贵"。为严肃职称工作秩序、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诚信承诺和责任追究制度,对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扰乱职称评审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进行严肃查处,严格责任追究。
(三)申报人所在单位在盖章推荐前要履行公示程序,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申报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现工作岗位、现职称名称、现职称取得时间、拟申报职称、是否在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期内、近4年年度考核情况(不进行年度考核的企业除外入业绩成果(可条目式概述)等;
(四)完善职称申报评审诚信体系,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
(五)网上注册申报审核通过后,各市(区)主管部门于7月30日前统一将申报材料(含评审委托函及花名册一份)报市农业农村局人事处。联系人:李红粉。
(六)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评审费桉200元/人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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