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度无锡市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无锡市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拟于9月举行。为了做好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网络安全研究、网络安全产品生产、网络安全技术应用、网络安全服务等方面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从事网络安全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
(二)驻锡单位或驻锡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和驻锡部队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申报中初级职称评审的,需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进行。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
二、申报评审政策
(一)2024年度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按照《江苏省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2〕18号,以下简称《资格条件》)执行。
(二)对取得相关职业资格人员申报职称评审的,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规定执行。
(三)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标准,直接申报或认定相应职称。
(四)继续教育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无锡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请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专栏,进行实名注册、登录、在线选课、学习及考试,合格后请下载电子版合格证,职称申报时上传到省平台。
(五)关于学历问题。国(境)外取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认定并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取得的学历,如未能读取到学信网数据或审核人员有疑问的,应上传《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此表应从个人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军队院校学历,须提供上传相应的《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退出现役登记表》、《高考考生登记表》或招生计划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相关证明材料与毕业证做在一个PDF文档中。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参加职称评定时分别视同中专、大专、本科学历。
(六)关于学术成果。论文或论著一般要求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撰写。若是外文撰写或发表的,需同时提供中文译稿,专家审核时以中文内容为准。大学毕业或学位论文,以及项目(工程)设计说明书、产品说明书,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以及项目技术报告、测试报告,产品标准,专利申请报告等不可作为申报论文。杜绝无实质性意义的虚假挂名,不得将无实质性应用价值的论文作为职称评审的业绩成果。
为更好地体现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体现“不唯论文”的评价方式,可用技术总结代替论文。技术总结应是申报人员在任职期内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工程项目或技术改造等的技术工作,由本人独立撰写,技术总结应阐明项目水平,并写明本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岗位职责、专业技术能力、创造性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题等。为确保申报人员参与项目的真实性,技术总结的项目须与“业绩材料”模块上传的项目(含立项、结项、验收、鉴定等相关材料)一致。
(七)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数字经济(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初级(含初定)职称均采取网上申报形式,申报人员实名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职称专栏,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申报人员上传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并上传本人亲笔签名的《个人承诺书》。评审通过人员可在系统内自主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在线申报时间为2024年7月8日至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的审核要求
(一)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应当严肃审核推荐程序,组织专人负责审核工作,审核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缴纳社保人员,主要审核申报人申报资格,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履行公示程序,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证明须在公示日期结束,无异议后再出具单位同意证明,并在单位同意证明下附审核人身份证的正面照。对于用人单位包庇、纵容弄虚作假,出具虚假证明,协助申报人骗取推荐资格的,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本评委会实行电子化评审,申报人员实行承诺制,不必到现场确认,也不必递交纸质材料。所有材料须原件扫描上传。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对申报人员提供的论文、技术总结、实例材料等文字资料将在中国知网上进行学术文献检测,检测结果将作为专家鉴定学术成果的重要依据。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
本文链接:http://www.sezc.cn/zcps/zjzc/3290.html
版权声明:部分素材来自网络整理,如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