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徐人社发〔2024〕22号)精神,现将做好2024年度徐州市新闻专业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含研究生初定中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1.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列入新闻记者证核发范围、具有新闻采编业务的单位中,从事新闻采编业务的新闻专业技术人员。
2.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职称。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或考核认定。
3.申报人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申报人员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报,一般应在我市参加社保。在徐工作的异地参保人员,须有参保地职称管理部门的委托评审函。
二、申报条件
按照《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新闻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46号)规定执行。
1.截止时限
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
2.继续教育
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每年脱产或半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累计时间不少于72学时,(其中公共课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不少于48学时),公共课需登陆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专业课以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及各级继续教育基地组织的业务培训为主。
三、申报流程及要求
1.申报人员应实名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职称专栏,按照流程注册并填写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注册个人账号—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初定”或“职称评审”申报,申报评审的选择“徐州市新闻专业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填报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都选‘无’”,进行网上报名。研究生初定中级选择初定受理部门为“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生初定中级)”。信息填报成功后,通过系统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或《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与其他所有纸质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2.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按申报规定审核申报人提供的申报材料并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及审核日期,对申报材料中各项目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有主管部门的,需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部门党委公章、审核人签字及审核日期;单位在县(市)区的,需经县(市)区职称管理部门同意推荐。
3.申报人员需将从业证件、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代表作品及论文、获奖证书、继续教育证书(成绩单)、聘任文件等有关材料交到所在单位审核,经审核符合评审(初定)条件的,所在单位在本单位公示栏将申报人员的申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所在单位将同意推荐的申报材料(含加盖单位公章的公示及公示结果)按照申报通知要求报送至县(市)区主管部门,再由县(市)区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市新闻职称办。
4.在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的同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证明文件一份。
5.著作需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内容提要;论文需复印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全文。
6.所报业绩材料须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不能提供相关业绩材料的不予受理。
四、研究生初定中级申报资格条件
1.新闻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研究生初定中级,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学位)。
2.学历、资历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2)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3.须持有记者证(编辑证)或资格考试合格证。
4.继续教育要求:每年脱产或半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累计时间不少于72学时,(其中公共课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不少于48学时),公共课需登陆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专业课以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及各级继续教育基地组织的业务培训为主。
五、报送材料装订要求
(一)评审中级
1.复印件证明材料。
2.经县(市)区人事职称主管部门核实确认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3.《申报新闻专业中级职称人员简介(公示)表》一式5份(A3纸复印后盖章,不装订)。
4.个人业务工作报告。重点是任现职以来的业务总结报告,一般在3000字以内。
5.所在单位出具的对申报人员现实表现的鉴定(1000字以上,单位盖章)。
6.任期内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7.任期内任现职资格证书及聘文、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新闻作品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时,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相应学历证明文件一份。
8.继续教育证书或参加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材料。
9.记者证(编辑证)或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10.任期内代表作品及论文。担任现职以来主创的新闻作品(提交获奖证书的必须附上新闻作品);在省级以上刊物正式发表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含论文封面、目录、正文);高水平论坛、大会发表主题报告或大会交流报告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
11.其他材料报送均按《江苏省新闻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及其附录要求办理。
12.报送《徐州市新闻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对象情况一览表》一份(单位审核盖章),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
(二)初定中级
1.经县(市)区人事职称主管部门核实确认的《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呈报表》中的“见习期工作小结”要求从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技术能力、工作业绩等几方面详细阐述,字数不少于1500字)。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附学信网证明。
3.身份证原件(现场返还)及复印件。
4.记者证(编辑证)或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共科目培训证书原件。
6.单位出具的公示及公示结果证明原件。
六、注意事项
1.根据市人社部门有关职称申报评审诚信要求,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上报省厅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
2.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在审核材料时,应当严肃审核推荐程序,组织专人审核申报人申报资格、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于用人单位包庇、纵容弄虚作假,出具虚假证明,协助申报人骗取推荐资格的,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凡上年度申报评审未获通过者,其工作业绩、成果没有新的补充及明显改善的,原则上今年不得重复申报。
七、报送材料相关事项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8月20日(8月20日17:00后申报系统关闭,逾期无法上报和修改信息等)
2.纸质申报评审材料报送时间:2024年8月21日至8月30日(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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