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度无锡市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无锡市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议拟于10月召开。为了做好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市区(梁溪、滨湖、新吴、经开)从事建设工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科技管理、技术咨询、科技信息以及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研发、生产、推广应用等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拟申报建设工程工程师(建筑师)的专业技术人员,并符合下列第(一)、(二)条之一者: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我市缴纳社保或人事档案在锡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和评审条件参阅《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J5号)、《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苏职称[2020J42号)文件规定。
1.具备硕士学历或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建筑)师职称。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建筑)师职称。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建筑)师职称。
4.民营企业优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工程(建筑)师职称。
5.在企业生产一线岗位,符合贯通条件的高技能人才,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关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建筑)师职称。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或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要求,取得助理工程(建筑)师职称后,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1年申报:
(1)获得市(厅)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及相应奖项)三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获得省优秀设计奖(及相应奖项,下同)三等奖1项以上,或市(厅)级优秀设计奖一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获得省优质工程奖1项以上,或市优质工程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4)在艰苦边远地区或在基层一线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10年。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
(一)申报流程
申报人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使用江苏智慧人社APP、电子社保卡、支付宝等扫码登录,也可用注册的账号密码登录个人账号,在“个人办事”—“人才人事”中选择“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栏目,在“职称评审申报“中点击“申报”,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选择“无锡市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申报人员上传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并上传本人亲笔签名的《个人承诺书》。
评审通过人员在系统内自主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二)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5月23日至7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政策说明
(一)关于资历及材料的截止时间。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二)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无锡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请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专栏,进行实名注册、登录、在线选课、学习及考试,合格后请下载电子版合格证,职称申报时上传到省平台。
(三)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取得的外地人社部门或经授权的单位颁发的职称证书,在我市同级转评或申报高一级职称的,需提供配套的评审申报表或评审通过文件(申报表或通过文件二选一)即予认可。
(四)关于学历问题。国(境)外取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认定并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取得的学历,如未能读取到学信网数据或审核人员有疑问的,应上传《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此表应从个人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军队院校学历,须提供上传相应的《军队于部转业审批报告表》、《退出现役登记表》、《高考考生登记表》或招生计划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相关证明材料与毕业证做在一个PDF文档中。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参加职称评定时分别视同中专、大专、本科学历。
(五)关于论文或论著。大学毕业或学位论文,以及项目(工程)设计说明书、产品说明书,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以及项目技术报告、测试报告,产品标准,专利申请报告等不可作为申报论文。若是外文撰写或发表的,需同时提供中文译稿,专家审核时以中文内容为准。论文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技术总结1篇(不少于3000字),技术总结应是申报人员在任职期内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工程项目或技术改造等的技术工作,由本人独立撰写,技术总结应阐明项目水平,并写明本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岗位职责、专业技术能力、创造性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题等。为确保申报人员参与项目的真实性,技术总结的项目须与“业绩材料“模块上传的项目(含立项、结项、验收、鉴定等相关材料)一致。
2.作为主要起草人,为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实例材料等1篇以上。
五、申报材料的审核和申报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认真核实,进行民主评议,推荐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再推荐上报,并出具《单位同意申报证明》,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本评委会实行电子评审,对于申报人员实行承诺制,申报人员不必到现场确认,也不必再递交纸质材料。所有材料须原件扫描上传。
六、收费标准
申报评审收费按照省物价局规定执行。终审通过后,统一发送缴费短信到申报个人网上预留的手机号码,3天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不再受理。未按期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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