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张鹏等86人具备思想政治工作专业助理研究员资格,任飞蓝等14人具备思想政治工作专业研究实习员资格,现根据职称评审有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限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5日。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市政工职称办联系。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41号30号楼507室(邮编:210008)
附件:2024年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通过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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