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镇江市建设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根据《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4〕3号),以及《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5号)文件精神,并全面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在职称评价中进一步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不良倾向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156号)文件精神,现就2025年镇江市建设工程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申报对象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本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二、申报政策
(一)对照《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5号)文件精神执行。
(二)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号)精神,民企人才评定专业技术资格享受与国有企业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具备条件的均可自愿申报。对于毕业后在民企工作,目前尚无助理级资格(或已有助理资格,但资格年限不够正常晋升的),但其所需学历和资历条件达到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要求,经单位推荐为民企优秀员工,可直接报评中级资格。
(三)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规定执行。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相应系列职称。
(四)落实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要求,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精神,实现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
(五)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提交的业绩成果、论文著作、学历(学位)等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31日。
(六)申报人同一年度同一职称层级原则上只能向一个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七)为企业急需紧缺人才开展认定工作。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引进的连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以直接申报中级职称评审(认定文件另发)。
(八)涛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九)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列为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3〕308号)文件执行。申报人员建议选择我市市级以上住建行业实训基地和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培训并提供规范的学时证明。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应积极提供继续教育专业课指导服务工作。
三、申报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评审初级职称: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职称。
2.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职称。
3.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符合贯通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关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职称。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
1.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
4.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符合贯通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关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
(三)为推动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与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有效衔接,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申报职称。
(四)不具备上述学历,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10年,或获得市级相关奖项(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和重要贡献,可破格申报(详见各专业资格条件)。
四、建设工程涵盖专业
建设工程专业职称设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科技管理三个子专业。
工程设计专业包括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电气设计、给水排水设计、暖通空调设计、园林绿化设计、城市燃气设计、装饰设计、市政路桥设计、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勘察、工程测量、防护设计、BIM设计等技术岗位。
工程施工专业包括建筑施工、装饰施工、给水排水施工、建筑电气施工、建筑智能化、暖通与空调施工、市政路桥施工、城市燃气施工、园林绿化施工、工程监理、机电设备安装等技术岗位。
科技管理专业包括工程管理、工程检测、工程造价、施工图审查、建筑材料、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技术开发、信息技术等技术岗位。
五、申报和审核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可登录江苏人社网办服务大厅,依次选择“个人办事”一“人才人事”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一“职称评审申报”进行申报。申报专业选择“镇江市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申报,并逐级选择专业。申报人员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网上申报时间自3月24日—10月31日(逾期不得补报),根据申报人数适时评审。文件中所提相关政策可进入“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点击“职称评审"栏目进行查询。
(二)单位审核
申报人所在单位应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评委会办事机构复核
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告知申报人。审核通过并提交评委会评审人员的基本信息须在评委会办事机构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纸质材料要求
(一)经核实确认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2份(网申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下载后双面打印)。
(二)《申报系列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介表》一式2份(A3纸打印)。
(三)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需原件扫描上传。
(四)年度考核表需原件扫描上传。中级需要提供任现职以来近3年考核情况。
(五)《继续教育证书》或参加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材料需原件扫描上传(2023年、2024年继续教育学时要满足90学时,之前年份桉原学时计算,详见《继续教育培训考核汇总表》。)
(六)论文、论著、项目报告等发表或撰写情况。
(七)在个人小结结尾注明申报理由(对照“资格条件”要求自我评价,说明符合资格条件中所对应的条款)。
(八)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及其获奖情况(集体获奖证书需提供本人在该项目中所承担工作的工作材料)、专利证书(发明专利需提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证明)、项目成果鉴定验收报告、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情况、新产品开发、推广应用等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九)单位公示材料。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填写《关于XXX同志申报职称的公示结果证明》和《单位同意申报证明》,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申报纸质材料装订标准
第一分册装订顺序:1.封面目录;2.《网报材料与纸质材料一致承诺书》;3.《单位同意申报证明》;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5.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6.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明材料(选填项);7.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8.公示结果证明原件;9.继续教育证书、专业研修班结业证书以及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学习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事业单位需提供《镇江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考核合格证明》,企业单位需提供《镇江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考核汇总表》);10.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集体获奖证书需提供本人在该项目中所承担工作的证明材料);11.专利证书复印件以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证明。
第二分册装订顺序:1.封面目录;2.任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技术工作总结;3.发表的论文、论著或译著的期刊封面、目录、文章等复印件或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等;4.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成果材料(集体项目须提供本人在该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材料),对重大项目和关键技术问题的总结、分析、报告等材料,技术标准、产品研发和技术文件的编写、发布、实施等材料,项目招投标、承包、施工、验收等材料,主持或承担项目获得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材料等。
请将以上材料按分册目录标注顺序分别装订成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和《申报系列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介表》不需要装订。
八、工作要求
(一)严肃职称评审纪律。评委会办事机构严格执行各项职称评审政策,不得擅自开政策口子,不得擅自扩大评审范围。
(二)加强全程监督管理。评委会办事机构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纪律教育、规范评审工作程序、完善监督和制约机制。
(三)强化诚信体系建设。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
九、有关说明
(一)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统一报送镇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公室(镇江市润州区檀山路8号5楼)。
(二)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文件,中级职称300元,初级职称180元。
文件中所提附件可在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方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服务平台”至“政策文件及资料”栏目下载,或关注“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点击“职称评审"栏目进行下载。
1.《申报系列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介表》
2.申报材料袋封面
3.送审材料(第一、二分册目录)
4.《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X事业单位用本单位考核表)
5.《关于XXX同志申报职称的公示结果证明》
6.《镇江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考核汇总表》(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有固定格式)
7.《企业优秀员工推荐表》
8.《单位同意申报证明》
9.《网报材料与纸质材料一致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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