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职[2025]4号)要求,结合南通市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申报评审工作实际,现将2025年南通市交通运输工程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级工程师资格申报
详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报送2025年度全省交通运输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交政[2025]2号)要求,相关附件可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二、中级工程师资格申报
(一)申报对象
1.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自由职业技术人才。
2.在我市就业、从事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的港澳台技木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回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行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3.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1.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职称评审,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江苏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2]3号)执行。
2.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
3.高技能人才申报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职称评审,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资格条件(试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要求执行。
4.取得《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苏人社发(2019)183号)所列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职称晋升条件可直接申报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5.对于持有相关国际职业资格的连外人才,按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国际职业资格与职称比照认定工作的通知》(通人社专[2025]1号)规定执行。
6.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含参公管理单位)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交通运输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资格条件(试行)》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
7.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列为职称晋升重要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规定执行。
8.交通运输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采取二级评审方式进行,即书面评审与面试答辩相结合,面试答辩内容主要针对申报人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
(三)申报材料与要求
申报人员应实名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职称专栏,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同时按本通知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
1.《申报人情况简介表》(见附件4)8份(用A3纸打印不装订)。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武3份(平台导出带水印正反打印,骑马钉装订)。
3.近4年专业技术人员任期考核表(企业人员不作要求)。
4.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木工作总结。
5.反映本人专业技木工作经历(能力)和业绩(成果)方面的佐证材料(含相关复印件)。
6.任现职以来巳发表的专业论文、专著、专题报告等。提供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或实例材料的,需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或书面推荐函(重点阐述项目情况及个人所起作用),附评价内容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7.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不能通过职称平台查验的,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学信网电子注册证书信息。
8.《继续教育证书》及参培材料证明(复印件)。
9.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约(复印件)。
10.单位公示材料和公示结果证明(需公示满5个工作日),以及网上(布告栏)公示页面。
11.同级转评人员提供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复印件。
上述报送的材料除1、2项外,其它材料均须按目录(见附件2)顺序装订成一册,中间用彩色插页分隔,装入不易破损的牛皮纸档案袋,正面贴上封面信息(见附件1)。
(四)注意事项
1.申报人上传平台的电子申报材料必须与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一致。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申报人存在《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所列违规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作为以后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参考。申报人通过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经核实即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评审单位予以撤销。
2.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严肃审核推荐程序,组织专人审核申报人申报资格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在审查材料时,必须严格审查原件,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对提供的复印件应当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审核人所在单位公章(原件由报送单位送市交通运输局职称办公室审查后归还)。要严格履行公示程序,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为申报人出具公示情况证明。要按照程序及时报送至所属县(市、区)职称办或主管部门审核。
对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履行申报材料审核、推荐职责,放纵、包庇或者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未按规定进行申报材料公示、对公示有异议或者投诉举报问题未及时调查核实;未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及时上报申报材料,以及其他违规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整改。存在《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所列违规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记录期限内不得从事职称评审相关工作。
三、初级职称申报
继续全年开展市属交通企事业单位初级职称申报工作,其他企事业单位向所在的县(市、区)职称办或主管单位申报。
初级职称先完成网上申报,经单位审核同意后上报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包括:网上申报提交的中报表(一式3份签字盖章)、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工作总结(事业单位带年度考核结果及公示)。
四、申报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1.高级工程师网上申报时间根据《关于报送2025年度全省交通运输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交政[2025]2号)要求执行。
2.中级工程师网上填报时间为2025年5月8日一7月8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予申报。
3.初定初级职称网上填报时间不限。
(二)纸质材料申报
1.高级工程师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时间2025年8月4日至8月8日。各单位在7月21日前先将省厅通知文件(苏交政[2025]2号)的附件1(用Excel汇总表格)发至邮箱,邮件须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由市交通运输局职称办公室对照汇总表进行网上初审,各申报人及时关注网上初审反馈意见,需补充或修改的及时补正上传(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待网上初审通过后再桉要求装订纸质材料。
2.中级工程师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时间2025年8月11日至8月15日。参照高级职称申报流程,各单位于7月9日前先将本文件附件3《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对象情况一览表》电子版发至邮箱,待网上初审修改通过后再统一报送纸质材料。
3.纸质材料一律由各单位经办人汇总后统一报送,申报材料未经单位审核盖章签字不得上报。申报人务必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申报,纸质材料统一送至南通市交通运输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1号,政务中心停车楼,1403室),逾期一律不再受理。
五、评审费
审核合格的申报人员,需缴纳评审费。评审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苏价费函[2002]62号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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