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乡土人才在我市乡村建设中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培育一支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乡土人才队伍,激励广大乡土人才扎根民间、服务乡村,根据市职称工作统一安排,现就做好2022年度全市乡土人才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对象
乡土人才中级职称申报面向扎根和活跃在我市民间从事技艺技能、技术应用与推广、经营管理等工作的本乡本土人才(在乡镇、街道和村庄的相关从业人员)。
1.技艺技能类:包括从事技艺技能工作的土专家、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民间艺人。
2.技术应用与推广类:包括从事技术应用、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3.经营管理类:包括从事乡村产业发展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乡土人才职称评审。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按个人现有职称申报转评同级乡土人才职称,获得的乡土人才职称不作为事业单位岗位的聘用依据。
二、申报条件
乡土人才职称中级对应的名称为乡村振兴技艺师,申报条件按《江苏省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3号)规定和要求执行。相关文件可从泰州职称网查阅。
(一)关于学历、资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乡村相关工作15年以上,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业绩要求的;或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乡村相关工作6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乡村振兴技艺师。
2.获得中专学历,从事乡村相关工作11年以上;或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乡村相关工作5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乡村振兴技艺师。
3.获得大专学历,从事乡村相关工作8年以上;或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乡村相关工作4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乡村振兴技艺师。
4.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乡村相关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乡村相关工作3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乡村振兴技艺师。
5.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乡村相关工作4年以上,或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乡村相关工作2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乡村振兴技艺师。
6.具备博士学位后,现从事乡村相关工作,可申报认定乡村振兴技艺师。
(二)关于继续教育
在继续教育方面不作硬性要求,鼓励乡土人才积极参加各类实用技术、创新创业、职业技能、学历提升等培训,鼓励乡土人才积极发挥专长参与各类技能培训授课,其参加培训和授课情况记录为继续教育学时,并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其他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申报人员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学历(学位)、业绩成果、论文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学历要求是中专学历的,包含高中学历),业绩成果、论文等应为申报人取得现职称后获得的。
三、申报方式
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并同步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的方式进行。申报人要确保网上申报信息与纸质申报材料内容的一致性。
(一)网上申报说明
申报人通过互联网统一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在“个人办事“下的“人才人事“中,点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下“职称评审申报“栏目的“申报",在线如实填写、提交相关申报信息后,通过系统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并按本通知有关材料要求准备相应纸质材料。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2日,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
特别提示:
1.申报人在线填报“所属行政区划”时请选择单位所属地。市直部门下属单位的申报人员“所属行政区划“请选择“泰州市本级”,不能选择海陵区。原医药高新区的申报人员“所属行政区划“请选择“高港区”。
2.行政主管部门能找到就选择,否则就选择“无“。
(二)纸质申报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用A3纸双面打印,对折成A4纸后从中间骑缝装订)一式2份。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如申报人学历(学位)证书在申报系统中未能获取到验证信息,网上申报信息审核部门可要求申报人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性、真实性的佐证材料。
3.申报人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申报人接受继续教育及参加有关业务培训学习等的证明材料。
5.技术工作总结(打印件)1份。
6.反映工作经历与能力、工作业绩与成果的有效证明材料,比如有关技术资料、专业学术报告、专利、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效益证明以及主持或承担项目获得的社会与经济效益证明等。
7.各类表彰、奖励证书、专利证书、荣誉证书、参展证书等。
8.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示材料。
9.《申报材料附件目录》1份。
申报材料中的证书、证件、业绩成果等佐证材料应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所填内容相符,可提供复印件,各单位人事部门须对照原件进行逐一审核,并由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加盖公章。
为提高申报材料规范度,确保评审效率及质量,《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单独装订,并根据内容要求签字盖章,其他申报材料根据《申报材料附件目录》(见附件3)要求装订成一整册,编页码,左侧竖向胶装,不要使用拉杆或订书钉装订。
申报材料装入不易破损的牛皮纸档案袋或文件袋,档案袋正面贴上《申报材料袋封面》(见附件2)。《申报材料袋封面》用A4纸打印,填写信息后加盖单位公章。
四、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各属地职称部门、市直部门(单位)要严格对照申报条件,及时登陆一体化经办平台进行审核,切实保证审核的时效性和准确性。申报人员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须于2022年7月29日前携带相关纸质申报材料至属地职称部门、市直部门(单位)现场审核,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各市(区)职称部门、市直部门(单位)须于2022年8月5日前统一将申报材料、委托评审函及《2022年泰州市乡土人才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用Excel做表)报至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和对外合作处(洪泽湖路66号主楼1302室),同时报送电子档。逾期不再受理。
(二)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评审费按300元/人收取(含评审费、论文鉴定费等)。
(三)乡土人才初级职称评审由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各地要在2022年年底前完成乡土人才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四)各地要加强乡土人才职称政策的宣传,做好政策咨询和申报指导工作,努力为乡土人才提供良好的服务。同时要坚持原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全面性,切实维护职称工作的公正、公平。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严格追责,所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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