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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赣榆区2022年建设工程中级职称评申报通知!

根据连云港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连职称办[2022]2号)文件精神,经市职称办审核同意,结合赣榆区建设行业的实际情况,现将2022年度建设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渠道

(一)在我区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区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二、资格条件

依据《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5号)文件执行(详见附件1)。

三、评审政策

根据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要求,城乡规划职责划入自然资源部,自2022年起,城乡规划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

(一)时间界限确定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二)关于学历认定

1.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部队院校全日制教育毕业

证书,中夹党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校对学制两年以上的长期班次学员所授予的党校学历,在参加职称评定时予以认可。

2.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参加职称评定时分别视同中专、大专、本科学历。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大中专结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在参加职称评定时可比照相应国民教育序列毕业生降低一个等级。

4.各类培训班颁发的修业、结业、专业证书,不能作为学历依据,可作为评审其专业能力的参考要素。

(三)关于职业资格制度与职称制度衔接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精神,落实好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要求。

(四)关于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贯通领域职称系列(专业)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规定执行。

(五)关于同级转评和跨系列申报评审职称

1.同级转评须转岗满1年后方可申报评审,转评后须工作满1年以上方可申报高一级职称,原工作年限连续计算。同级转评后申报高一级职称的,需要提供转评后的经历、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

2.专业技术人才可自主申报两个系列(专业)以上的职称,但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两个系列(专业)职称。

3.涉及“以考代评”或“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继续教育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应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继续教育政策规定,完成相应继续教育学时,并打印《连云港市职称和继续教育网成绩汇总表》(提供年度与资历要求一致)。

“专业课培训“作为申报材料一部分纳入评审参考评分要素,不作为申报硬性要求。”专业课培训“是指通过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及各级继续教育基地组织的业务培训。相关学时证明以结业证、培训合格证、听课证(含出勤记录)、结业成绩单等有效证明方式为准。

(七)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申报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直接申报考核认定中级职称:

1.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前3名主要完成人,省(部)级技术发明奖一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前3名主要完成人,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前5名主要完成人、一等奖前3名主要完成人(均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获得省优秀设计一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第1名主要完成人;获得省优质工程奖1项以上,或市优质工程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第1名主要完成人(均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获得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第1名主要完成人(均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4.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以上培养对象;连云港市“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市“双创人才”“双创博士”,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注意:符合正常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须按正常申报渠道申报中级职称评审,不得申报考核认定。

四、申报流程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仍采取“网上申报+报送纸质材料”的方式。

1、网上申报。

申报人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人才服务”栏目“个人业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子项目中的“职称评审申报”入口进入(或登录“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人事人才服务”-“职称和继续教育"子项目进入连云港市职称和继续教育界面,点击“职称申报、证书查询入口”,登录后在“个人办事”-“人才人事”中选择“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栏目,选择“职称评审申报”)在线填报相关申报信息(注:网上申报时行政主管部门请选择“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网上申报时间:7月27日至8月26日(逾期不得补报)。

2、网上信息填写完整后,在线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

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和其他申报资料(要求见下文)整理好以后由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

(二)审核要求

l.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做好申报前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单位应严格履行单位审核及申报前公示程序,并在申报表相应位置签署核实人姓名,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报送。如有被投诉举报问题,则将相关人员申报材料退回单位重审,并再次公示重审情况,直至公示程序无异议,方可报送。

2.区住建局复核。申报材料按规定程序须经区住建局办公室初审后方可报送。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籵,区住建局办公室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报送安排

1.申报材料经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审核并签字盖章后(仅指有主管部门的单位),报送至区住建局1005办公室初审。

2.现场审核及报送材料时间:7月27日至8月26日(节假日除外),地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青口镇黄海东路305号建设大厦1005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收费标准及方式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苏价费函[2002J62号、苏财综[2002]61号文精神,中级收取评审费300元/人。

支付方式:现金支付(具体缴费流程另行通知)。

五、材料要求

(一)材料准备及整理

请申报人员对照《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J5号)申报和评审条件,务必提供能全面反映本人专业水平、工作经历、业绩水平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有效材料,不能提供相关业绩材料的不予受理。

1.现场报名时必须提供申报材料中所有原件,确保真实有效,以便审核。

2.报送材料按附件2中的有关要求整理准备。

3.申报材籵中的工作业绩、成果、课题、奖项等都必须提供辅佐证明材料。存在调动、借用情况的人员且有工作业绩在调动前、借用后单位的,需提供调入、调出,借用、借出两方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转移证明(或劳动合同等),并注明转移时间节点或时间段、所在工作岗位,并由业绩所在单位提供辅佐证明材料。申报前所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公示制度。

(二)学历材料

专科以上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便材料审核时使用。

(三)诚信责任

申报人员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退回个人材料并通报其所在单位,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格的予以取消,"同时视情节轻重纳入社会征信系统,与个人信用相关联。推荐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包庇、纵容弄虚作假行为或为年报人员机供崖假证明材料的,由其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照《连云港市专业技本资格评审工作纪律规定》,提请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本文件未明确的其它事项按照市职称办规定执行

六、评审方式

依照省、市职称评审相关政策规定,并经市职称办审核同意。建设工程中级职称评审采取“量化评分+面试”评价方式。

面试答辩人员须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答辩,不能参加现场面试答辩人员,可向区住建局办公室申请参加网络视频面试答辩。任何原因造成的缺席都将视为答辩不通过,请申报人员在接到面试答辩通知后合理安排时间,以免影响申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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