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智能交通工程中级职称评审申报要求资格条件!
学历、资历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智能交通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初定工程师资格。
(二)获得智能交通工程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初定工程师资格。
(三)获得智能交通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工程师资格。
(四)获得智能交通工程相关专业中专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工程师资格。
(五)获得智能交通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或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工程师资格。
(六)获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考核认定工程师资格。
(七)获得其他专业硕士学历或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可考核认定工程师资格。
(八)获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工程师资格。
(九)获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工程师资格。
(十)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本专业技术技能工作3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工程师资格。
(十一)技能人才获得江苏省突出贡献技师、市级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或市级以上技术发明奖,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四至六名、省级二类技能竞赛前二至三名的,可直接申报评审工程师资格。
专业能力要求:
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智能交通系统
1.参加完成过1项以上省(部)级或2项以上市(厅)级智能交通先进技术科研课题或攻关项目,完成有关本专业的技术工作。
2.完成过1项以上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规程、定额或2项以上省地方(团体)标准、规范、规程、技术指南等的制(修)订,完成有关本专业的技术工作。
3.曾参加过科研课题和科研项目的方案、报告的编制工作,具有对科研成果报告的精确性、使用价值和所达到水平进行评估的能力与经历。
4.参加完成过1项以上重点智能交通工程评价类项目并通过评审。
(二)智能交通工程
1.曾参加完成过智能交通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设计、勘探测量等工作,完成有关本专业的技术工作,并参与报告编制。
2.参加完成过1项以上全国或区域性智能交通工程规划项目,完成有关本专业的技术工作。
3.参加完成过1项以上国家行业标准或2项以上省地方(团体)技术标准、施工规程、管理办法等的制(修)订,完成有关本专业的技术工作。
4.作为成员,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如期完成施工任务,曾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施工经验,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2项以上,并取得一定成效。
5.曾参加过1项以上中型或2项以上小型智能交通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或试验检测等工作,已通过工程质量检验并达到合格等级。
6.曾参加中、小型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报告等编制工作,或工程进度、质量的检查工作,具有对施工质量、施工水平进行评估和鉴定的经历。
7.在施工全面计划管理、全面质量管理与全面经济核算等全面综合管理中,作为主要参加者,参与了相应施工管理办法的制定,并付诸实施。
8.曾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参加编制各时段的工作计划及各种标书、承包合同。
9.参加完成过1项以上智能交通工程建设施工中的计算机应用系统或智能化产品的开发项目,产品性能较先进。
(三)智能交通工具
1.完成对智能交通工程系列产品的开发研究、设计、制造和技术管理工作。
2.完成本专业的技术分析和市场分析,经实践验证基本正确。
3.参与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或企业主导产品技术标准的制定,技术规范的编写,并获批准、发布、实施。
4.完成企业中精密、稀有、关键设备等复杂设备维修工作的全过程或成套设备的养护、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5.作为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2项以上,并经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四)智能交通运营管理
1.作为主持或主要参加者,参加过1项以上智能交通工程重点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
2.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与制定过1份以上行业规范、技术标准、运营管理办法。
3.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过1份以上智能交通工程运营管理方面的重要技术报告、专题报告。
业绩、成果要求:
(一)智能交通系统
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厅)级以上优质工程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获得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5项以上,并转化为生产力,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参加完成的本专业规划、课题研究、科研与技术开发项目、技术引进项目、重点智能交通工程评价类项目已通过评审或成果得到应用,参加编制的标准、定额、规范、教材已通过评审或颁发使用。
4.作为主要作者或译者,出版智能交通系统方面论著(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或译著(本人翻译4万字以上)1部以上。
5.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或国家一级学报上公开发表智能交通工程管理系统方面论文(第一作者)1篇以上。
6.为解决智能交通工程规划设计方面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2篇以上。
(二)智能交通工程(规划设计)
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厅)级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曾参加完成过1项以上中型或2项以上小型智能交通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勘探测量报告,已通过评审或交付使用。
3.作为主要作者或译者,出版智能交通规划设计方面论著(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或译著(本人翻译4万字以上)1部以上。
4.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或国家一级学报上公开发表智能交通工程规划设计方面论文(第一作者)1篇以上。
5.为解决智能交通工程规划设计方面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2篇以上。
(三)智能交通工程(建设施工)
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施工建设中提出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已被行业主管部门认可并取得显著效益。
2.作为主要参加者,参加完成的本专业技术标准、施工规程、管理办法等被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采纳并颁行。
3.主持或负责编制的中小型工程的标书已中标2项以上,完成工程质量经市(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鉴定,达到优良等次。
4.获得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5项以上,并转化为生产力,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作为主要作者或译者,出版智能交通工程建设施工方面论著(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或译著(本人翻译2万字以上)1部以上。
6.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或国家一级学报上公开发表智能交通工程建设施工方面论文(第一作者)1篇以上。
7.为解决智能交通建设工程方面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2篇以上。
(四)智能交通运营管理
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持或主要参加者参加过1项智能交通重点建设项目的验收,经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可。
2.完成的智能交通运营管理方面的重要技术报告、专题报告1份以上,并经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审查验收合格或经同行专家认可具有行业先进水平。
3.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市(厅)级行业规范、技术标准、运营管理办法的制定,其主笔编写的部分章节被采纳。
4.获得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5项以上,并转化为生产力,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作为主要作者或译者,出版智能交通运营管理方面论著(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或译著(本人翻译3万字以上)1部以上。
6.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或国家一级学报上公开发表智能交通运营管理方面论文(第一作者)1篇以上。
7.为解决智能交通运营管理方面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2篇以上。
(五)智能交通工具
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负责完成1项技术难度较高和复杂的智能交通工具关键部件的研究、设计、制造和技术管理,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负责完成2项市(厅)级以上确认的定型或优秀产品,并能够在机车设备中良好的运行使用。
3.获得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5项以上,并转化为生产力,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参加完成1项国家、地方、行业技术标准及1项产品标准的制定,或2项企业主导产品标准的制定,并获批准、发布,用于生产实践。
5.作为主要作者或译者,出版智能交通工具方面论著(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或译著(本人翻译3万字以上)1部以上。
6.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或国家一级学报上公开发表智能交通车辆机电方面论文(第一作者)1篇以上。
7.为解决智能交通车辆机电方面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2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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