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度扬州市职称工作总体部署 高邮市工业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拟于 10 月召开会议,对申报工业工程(机械、冶金、电子、化工、轻工、纺织)中级职称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考核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凡在我市企 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工业工程(机械、冶金、电子、化工、轻工、纺织)专业技术工作 并与用人单位答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 均可对照条件 申报评审 申报考核认定的人员仅限在我市企业 非公经济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可以正常申报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须按正常申报渠道报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参加职称评审,不得申报考核认定
(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 原则上要在单位核定的空缺岗位限额内进行
(三)在我市就业的港 澳 台专业技术人才 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 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四)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 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或考核认定
二、申报资格条件
(一)申报评审人员的资格条件根据《扬州市工业工程中级 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扬职称(2018J2 号)(见附件 1) 申报考核认定的人员根据《扬州市企业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 办法(试行)》(扬职称(2020J1 号)(见附件 2)的规定 对照《关于印发(扬州市企业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条件(试行)〉的通知》(扬职称(2020J4 号)(见附件 3)中明确的条件进行申报。
(二)允许专业技术人才自主申报两个系列(专业)以上的 专业技术资格,但不能在同一年度申报。
(三)今年职称申报采取网上填报和纸质材料线下同步提交的方式。申报人员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一体化系统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 //rs jshrss jiangsu gov cn/index/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事项,点击职称评审申报进入申报系统,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两份装入申报材料袋 网上申报时间为 2022 年 7 月 25 日至 8 月 31 日,截止日期为 9 月 5 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申报。具体操作流程参照《职称申报人员操作手册和常见问题》(见附件 4)
特别提醒:申报基本信息页面中的“行政主管部门“统 选择“无““申报评委会“统 选择“高邮市工业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四)相关部门(单位)审核要求。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评审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审查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规范齐全。单位审查人须在申报人提供所有复印件及业绩说明上答字并加盖核验单位公章、汪明日期,杜绝弄虚作假。按照管理权限,我市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并公示(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个人简历、工作业绩、科研成果等材料,须在工作单位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后,报高邮市职称办初审。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评审人员提供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两份 此表从一体化系统下载 正反打印
2.《扬州市申报工业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A3 纸)》(见附件 7)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带二维码的学历证明材料即《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 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验证有效期选择 6 个月如无法验证视为学历无法认定)
4.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提供证书复印件
5.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提供聘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等级变动核准单》)复印件,企业申报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一年内 在申报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汪明个人社保账号)
6.继续教育证书及有关接受业务培训 学习等方面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专业类培训每年不得低于 48 学时
7.近3年的《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见附件 8) A4 纸正反打印
8.获奖证书(个人获奖证书) 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
9.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等反映业绩成果方面的材料
10.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总结应能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情况 技术学术水平 工作能力 包括个人简历 参加过何种再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识水平)
上述材料除 1 2 项外 其它材料装订成册作为申报附件 各
有关部门(单位)在审查各类证件 证书 论文等材料时需审查原件 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申报专业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申报专业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31 日。
(二)申报考核认定人员提供
1.《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一式两份 此表从一体化系统下载 正反打印
2.《扬州市申报工业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A3 纸)》(见附件 7)一份
3.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示材料
4.代表性、标志性成果等业绩的佐证材料
5.申报人员近一年内在申报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汪明个人社保账号)
上述材料除1、2项外,其它材料装订成册作为申报附件各有关部门(单位)在审查各类证件 证书等材料时需审查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申报专业的业绩成果等截止时间为 2022年3月31日。
四、材料装订要求
(一)评审材料分两册装订:
第一分册:各类证明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认证材料 资格证书 聘书 继续教育证书 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及单位推荐意见。
第二分册:技术工作总结、论文、论著、获奖证书(个人获奖证书)、成果鉴定书、业绩等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后集中于一个材料袋内,材料袋及 各分册要有完好的封面和目录(见附件 5 6)
(二)考核认定材料不分分册。请对照考核认定条件,将符 合条件的有效佐证材料装订为一册 其他与考核认定条件无关的材料无需提供
五、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报送材料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并同时缴纳评审费 200 元/人。
报送材料截止时间 2022年9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高邮市职称办(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高邮市琵琶路63号203室)
考核认定费用、申报时间、地点同正常评审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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