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企业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泰职办[2020]5号)精神,凡在泰州市企业中从事工艺美术类专业技术工作,品德、专业能力、业绩成果突出,得到社会和业内认可的急需紧缺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考核认定工艺美术专业中级职称。
第一条参加地级市主要项目的研究、设计、制造、大修、更新改造,在本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上做出一定成绩,3项以上方案实施后,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第二条获得江苏省乡土人才”三带名人”等荣誉称号;
第三条独立完成4件以上具有一定艺术或收藏价值(经市级评审专家组认定)的工艺美术产品系列的设计、制造;
第四条市(厅)级以上工艺美术馆、美术馆、珍品馆、博物馆征集或收藏本人作品4件以上;
第五条获得江苏省工艺美术名人、泰州市工艺美术大师等荣誉称号;
第六条取得本专业(工种)一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第七条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江苏技能大奖”、“江苏省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之一;
第八条获得国家级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省级技能大赛一、二等奖或市级一类技能大赛一等奖;
第九条在市级展览场所举办个人艺术展览1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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