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点击返回上页查看正文。
一、申报人必须提交的材料和填报规范
1. 按要求填写“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一式2份。
2. 对照“总则”,将申报评审的专业、类别准确地填在“申报表”封面相应栏目处。
3. 对照“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将本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填入“申报表”任现职以来考核情况栏内。
4. 对照“学历、资历要求”,须提交由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能够通过政府部门网络平台核验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不需要额外提供证明材料。
5. 对照“继续教育要求”,须提交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后完成的继续教育情况,提供继续教育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6. 对照“专业能力要求”,将本人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填入“申报表”相应栏目内。科研项目须提交科技项目合同、验收证书等复印件,横向服务合同须提交签订的合同、完成证明等复印件。
7. 对照“业绩、成果要求”,提交反映本人主要业绩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业绩成果证件、证明和著作论文专业文章等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知识产权业绩涉及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的应当提供国家或国务院部委、省级政府相关文件。
以上提交的材料,须经单位核实、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核实的年月日,所有材料必须按要求的格式进行分类整理、装订。
二、本资格条件相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1.重大:某一区域或领域内规模大、影响广的。
2.主持:经某一级别部门认可或任命,在工作中起支配、决定作用。
3.熟练掌握:熟知并能应用自如。
4.精通:有透彻的了解并熟练地掌握。
5.掌握:充分理解,较好地应用。
6.熟悉:明其意,并能应用。
7.了解:知其大意。
8.项目(或课题):包括国家、部门和各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或合同规定的研究开发任务。
9.著作:指取得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全书字数一般要求在20万字以上。
10.论文: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全文一般不少于2000字。期刊必须有ISSN(国际标准刊号)和(或)CN(国内统一刊号)刊号。
11.主要完成人:指项目负责人、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专业负责人、主要设计人等。
12. 主要负责人:指在工作或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或关键性工作,或解决关键问题的人员。
三、本条件若干问题的说明
1. 本资格条件中的“市”指设区市,不含县级市。
2. 本资格条件中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
3. 本资格条件中的“相关专业”是指经济、会计、统计和审计专业。
4. 本资格条件规定的著作、论文等,其学术水平价值均由评委会专家公正、公平、全面地评定。
5. 本资格条件中所指业绩、运行效率、成效、经济和社会效益等均由评委会专家公正、公平、全面地评估。
6. 从国内外引进的本专业具有特殊成就的高层次人才,可根据本人实际水平和能力直接申报江苏省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
7. 本资格条件中的“知识产权运营”包括知识产权许可、转让、投资、融资(质押融资、信托融资、证券化融资)等。
8. 本资格条件中的“知识产权案件”包括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等的诉讼、异议、争议、复审、仲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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