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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统计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附录
一、申报人必须提交的材料和填报规范
1. 按要求填写“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一式3份。
2. 对照“总则”,将申报评审的专业、类别准确地填在“申报表”封面相应栏目处。
3. 对照“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将本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填入“申报表”任现职以来考核情况栏内。
4. 对照“学历、资历要求”,须提交由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能够通过政府部门网络平台核验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不需要额外提供证明材料。
5. 对照“继续教育要求”,须提交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后完成的继续教育情况,提供继续教育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6. 对照“专业能力要求”,将本人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填入“申报表”相应栏目内,并经单位核实确认。
7. 对照“业绩、成果要求”,提交反映本人主要业绩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业绩成果证件、证明和著作论文专业文章等材料(包括获奖证书、资质证明、知识产权证明、与成果相对应的公开发表的论文等)的原件或复印件,并经单位核实确认。
以上提交的材料,须经单位核实、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核实的年月日,所有材料必须按要求的格式进行分类整理、装订。
二、本资格条件相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1. 重大:某一区域或领域内规模大、影响广的。
2. 主持:经某一级别部门认可或任命,在工作中起支配、决定作用。
3. 熟练掌握:熟知并能应用自如。
4. 精通:有透彻的了解并熟练地掌握。
5. 掌握:充分理解,较好地应用。
6. 熟悉:明其意,并能应用。
7. 了解:知其大意。
8. 项目(或课题):包括国家、部门和各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或合同规定的研究开发任务。
9. 著作:指取得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
10. 论文: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期刊必须有ISSN(国际标准刊号)和(或)CN(国内统一刊号)刊号。
11. 核心期刊:是指北京大学图书馆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或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发布《CSSCI来源期刊目录》收录的学术期刊,以论文发表时间的版本为准。
12. 主要完成人:指项目负责人、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专业负责人、主要设计人等。
13. 主要负责人:指在工作或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或关键性工作,或解决关键问题的人员。
三、本条件若干问题的说明
1. 本资格条件中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
2. 本资格条件中的“相近专业”是指经济、会计、审计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经济学、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 本资格条件规定的著作、论文等,其学术水平价值均由评委会专家公正、公平、全面地评定。
4. 本资格条件中所指业绩、运行效率、成效、经济和社会效益等均由评委会专家公正、公平、全面地评估。
5. 从国内外引进的本专业具有特殊成就的高层次人才,可根据本人实际水平和能力直接申报江苏省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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